記者昨天從市規劃委獲悉,爲落實建設部等九部委對房價調控意見,本市擬對住宅項目基本情況進行普查,各住宅設計單位須將90平方米住宅所佔比重上報北京市勘察設計與測繪管理辦公室,並須對上報數據負責。
市規劃委表示,各住宅設計單位須將2004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間設計的住宅項目情況按照“居住項目基本情況統計表”的要求進行統計和填報。這份表格要求設計單位詳細填寫此前做的房屋設計住宅面積,這些房屋細分爲90平方米以下、90至120平方米、120至140平方米以及140平方米以上四檔,小區住宅總戶數和依據面積細分的各個檔次的數量以及這四種房屋各在全部房屋數量中的比重等,都是需要填寫的內容。對設計單位對此項工作的表現情況,市勘察設計與測繪管理辦公室將進行記錄,並與設計單位的誠信考覈掛鉤,並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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