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凌晨,被誣指爲“中國核間諜”的美國華裔科學家李文和訴訟美國能源部、司法部“侵犯個人隱私”一案達成最終和解———美國能源部、司法部,以及可能被連帶的美聯社、《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和美國廣播公司向李文和賠償160多萬美元,開了美國主流媒體因“新聞來源保密權”而向受害人高額賠償的先例。
賠錢,美兩大部五主流媒體賠160多萬
蒙冤六年半的美國華裔科學家李文和終於等來了這一天:誣指他是“中國核間諜”的美國兩大部和可能被李文和訴訟案連帶的五大主流媒體同意支付高額賠償,避免敗訴的丟臉結果。美國能源部和司法部將支付給李文和89.5萬美元的“訴訟費用及相關款稅”,換得李文和不再向美國最高法院訴其“泄露個人隱私”;美聯社、《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和美國廣播公司儘管不是本案的被告,但卻一致同意集體支付給李文和75萬美元,以免五家媒體的記者被迫走上法庭交待“新聞來源”。不過,這160多萬美元的賠償李文和不能全都裝進自家的口袋裏,其中司法部和能源部的89.5萬美元賠償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李文和只能用於支付其爲打官司聘律師的費用和相關款項的稅費。司法部和能源部的代理律師們還專門強調說,政府掏的這筆錢“決不是對李文和傷害的補償”,僅僅只是“律師費”而已;五家媒體賠償的75萬美元歸李文和個人所有,只要交了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可以用政府賠償的89.5萬美元中的部分來支付),剩下的就歸李文和自己所有。
當一身黑色西裝的李文和在女兒的陪同下步出法庭的時候,他非常高興地發表聲明說:“希望當天達成的協議將向政府官員和新聞記者發出一個強烈信息,即他們在履行職責時,必須對其行動負責,敏感地對待每個公民的隱私權利。”李文和的律師貝特西·米勒說:“我們打官司的目的並非針對或者是想處罰某位記者,我們所有的行動都是針對那些泄露了李文和個人隱私的政府官員。”
嘴硬,稱“報道沒問題”CNN死扛到底
美國法律和媒體專家稱,五大媒體爲“新聞來源保密權”而向報道受害者進行鉅額賠償在美國曆史上沒有先例。五大媒體所屬的公司就與李文和達成庭外和解發表的聯合聲明直言不諱地說,它們之所以同意支付李文和賠償金,爲的是避免他們的記者被判入獄,交納更高的處罰金,最重要的是保護“新聞來源”。
美國廣播公司高級副總裁亨利·赫伯曼坦言:“我們五家媒體的記者沒有哪位是輕而易舉或者興高彩烈地做出這一結論的。”五大公司最後異口同聲地表示,有關李文和案報道的準確性“沒有問題。”美國能源部與司法部的立場也是驚人地相似:儘管賠出瞭如此鉅額的款額,但兩大部仍不承認它們侵犯了李文和的隱私權。
美國有線新聞網(CNN)是唯一一家未能與李文和達成和解協議的主流媒體,其報道李文和案的旗下記者皮埃爾·托馬斯現在供職於美國廣播公司。美國有線新聞網發表聲明說:“我們不知道向李文和賠償的做法是否合適,所以我們不同意這樣和解。”美國有線新聞網還表示,它已經爲托馬斯與李文和官司掏了100萬美元的律師費,因此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目前,李文和及其律師也沒有說明如何繼續與美國有線新聞網的官司。
理虧,公民知情權不是媒體的擋箭牌
李文和的代理律師和美國法官均認爲,“公民知情權”不能成爲媒體記者侵犯個人隱私的擋箭牌。
獲釋後的李文和將美國能源部和司法部告到聯邦法庭,要求兩部揪出將調查他的詳細情況提供給媒體的官員,這意味着不但這兩個部門必須提供“泄密”官員的名字,同時還意味着報道李文和案的媒體記者也得出庭供出其“新聞來源”。
五名記者爭辯說,美國憲法和聯邦相關法律都應該保護其“新聞來源不應曝光”的立場。然而,美國華盛頓巡回法庭的法官羅斯瑪麗M·科里爾最終裁決:如果五名記者拒不交待“新聞來源”的話,那麼將面臨着鉅額罰款,並且只能由記者個人來掏。五名記者又上訴到最高法院,但今年4月22日美國最高法院支持華盛頓巡回法庭的裁決,這意味着如果不尋求庭外和解的話,五名記者將不得不上法庭,面臨着身敗名裂且累及服務媒體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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