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到9樓鑽窗入室意欲行竊,被室主發現後持刀反抗未果又摔下樓去。日前,這個被二樓平臺“救了性命”的盜賊因盜竊罪和搶劫罪兩罪並罰,被市二中院終審維持原判,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6000元。
被告人汪某爲湖北省孝昌縣人,憑藉驚人的臂力,常常攀爬高層住宅入室行竊。去年4月至7月間,汪某以上述手段先後兩次入室盜竊塘沽區悅海園小區8樓兩戶居民的手機、現金等共計3000餘元。同年9月7日凌晨2時許,汪某再次攀爬窗外護欄進入該小區9樓一住戶家中行竊時,戶主驚醒並趕到汪某進入的廚房,汪某遂抄起廚房桌面上的水果刀威脅戶主,並趁其不備從廚房窗戶躍出,落到了二樓平臺上。警方趕到後,將昏迷的汪某送往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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