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全線建成的時候,有不少人對作爲工程副產品的電力的適用範圍存在疑問。壩區經濟能否獲得第一手補助?三峽電與直供電還有多大的距離?隨着三峽電力的初始運轉,這些問題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大壩建成,最先受益的當是壩區經濟,因爲就近的大壩派生資源可以直接作用於當地農田灌溉、工業用電、居民用電等領域,三峽電力的綜合效應可以得到很好的發揮。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並不如此。三峽大壩所在地湖北宜昌坐享豐富的電力資源,卻仍然要準備修建大型的火電廠,以解決電力資源的不足。守着世界上最大的無污染電廠,卻還從其他地方調用電力資源。真可謂一大怪事。
電廠服務於所在地,往往涉及經濟學領域的一個問題,即電力商品直供。打破目前電力領域的壟斷格局,讓市場在配置電力資源中發揮基礎作用,既是電力直供的目的,也是瓶頸。每一個需要改革的領域都存在一個難以突破的問題層面,利益集團常常是延緩改革步伐的最大阻礙。電力是高度壟斷行業,甚至這種壟斷比通信行業會招致更多不滿,因爲它是一種民生資源和基礎工業資源,國家、地方政府和電力公司不讓市場參與其中,消費者的情緒會翻起波瀾。
目前,一些大型的發電站,無論污染與否,都是採取電網公司包銷的營運方式,三峽電也不例外。電網公司對於三峽電的銷售範圍規定的很明確,70%的電量輸往華東、廣東電網,30%送到華中電網。對於三峽壩區所在地用電問題,他們提出建議,“從其他地方給宜昌解決部分優惠電價,不使用三峽電”,而三峽電的平均上網電價也才0.25元/千瓦時。這一個平均價遠銷外地,就可以從電力商品差價中賺取鉅額利潤,這明顯是爲自己的利益服務,絕非什麼惠民舉措。
國電動力經濟研究中心總經濟師胡兆光爲三峽電不直供作出如下辯解。如果把電力看作是一種商品,那麼偏遠地方的羣衆和城市居民,就可能用不上電,這是不行的。首先,他以“如果把電力看作是一種商品”爲假設前提就已經錯了,電力不是商品還能是什麼。再者,他把無論電力是否直供,國家和政府都有保障居民和偏遠地區的用電的義務視作非必然性了,也就是說電力被壟斷控制,居民用電就不會出現問題,電力一進入市場,就要出現問題。這無疑是爲壟斷商品的逐利本性辯護的荒謬邏輯。
從國電門戶網站上得知,2005年,國電售電量14646億千瓦時,主營業務收入7214億元,利稅604億元,利潤總額144億元。公司2004年收入位列2005年《財富》雜誌公佈的全球企業500強第40位。作爲一家國有控股企業,如果沒有電力銷售的鉅額利潤,恐怕難以躋身全球企業500強。三峽電力建成,無疑又會增加國電收入,提升其名次。由此看來,宜昌地方政府和企業爲享用直供電進行了5年的不懈努力,而至今撲朔迷離就毫不奇怪了。
三峽電廠相關人員指出,“十一五”時期,我們對三峽電能的消納是放心的,在國家發改委組織下,目前3600億度電量已經‘預訂’了。更有甚者,三峽公司特別指出,三峽工程首先是一項水利工程,起到防洪等方面的作用,然後纔是發電。如果這是以正視聽,那就太小看民衆的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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