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利用國家給予在華投資外商免稅進口一定數量自用汽車的優惠政策,私自倒賣國家有關批文,從中非法牟利,後其又將批文再次轉手倒賣,非法獲利2.5萬元。昨日,本市大港區人民檢察院經過依法審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其依法批准逮捕。據悉,這是天津檢察機關首次批捕這種倒賣進出境自用汽車批文的案件。
允許在華投資外商免稅進口一定數量的自用汽車是國家給予在我國投資外商的一項優惠政策,一些人看到這方面有利可圖,便對進出境自用汽車批文打起主意來。2005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與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預謀後,由王某某盜竊其供職的某公司五名韓國人的護照、就業證、備查卡等證件,再由另一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到海關處申請辦理了5輛進出境自用汽車批文,郭某某給王某某10萬元人民幣作爲好處費。而後,郭某某將該5輛車的海關批文轉手賣給另一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非法獲利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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