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六次會議的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同與會其它國家和有關國際組織的領導人在會場合影。
深化務實合作共謀和平發展——熱烈祝賀上海合作組織上海峯會圓滿結束
中國上海再次見證了歷史。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六次會議在這裏圓滿結束。
這是一次意義重大、規模空前的會議,將在上海合作組織的發展史上留下重要的一頁。參加這次會議的有中國、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6個成員國的元首,以及印度、伊朗、蒙古、巴基斯坦4個觀察員國和與上海合作組織建立了合作關係的國家的元首或代表,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領導人。聯合國祕書長安南專門給峯會發來賀電。如此盛會,充分顯示出上海合作組織廣泛的國際影響力和蓬勃的生命力。
這是一次總結歷史、繼往開來的會議,具有特殊的紀念意義。今年是上海合作組織成立5週年,也是它的前身——“上海五國”機制建立10週年。5年前,上海合作組織在上海宣告成立,“上海五國”完成了歷史性飛躍。5年後,各成員國元首重聚上海,總結經驗,分析形勢,決心把上海合作組織的發展繼續推向前進。
這是一次增強互信、深化合作的會議,標誌着上海合作組織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峯會期間,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同其他成員國元首圍繞弘揚“上海精神”、深化務實合作、促進和平發展的主題,提出了上海合作組織發展的遠景規劃,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五週年宣言》等重要文件,爲上海合作組織的下一步發展確定了方向和任務。
5年來,上海合作組織歷經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走過了不平凡的道路,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其主要原因是各成員國擁有地理相鄰、歷史相近、文化相通的得天獨厚的優勢,恪守和平與發展的宗旨,遵循充分的民主原則,奉行對外開放政策,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對話、交流、合作。上海合作組織的成功經驗,歸根到底,在於堅定不移地實踐和弘揚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
作爲上海合作組織最重要的行爲準則,“上海精神”豐富了當代國際關係理論和實踐,體現了國際社會對實現國際關係民主化的普遍要求,對國際社會探索建立新型國家關係具有重大意義。
本次峯會的一個重要政治成果,就是各國元首一致確認,上海合作組織將繼續致力於建立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型全球安全架構,主張基於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在互諒基礎上通過談判解決爭端,尊重各國維護國家統一和保障民族利益的權利,尊重各國獨立自主選擇發展道路和制定內外政策的權利,尊重各國平等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尊重和保護世界文明及發展道路的多樣性。
根據本地區形勢發展的客觀需要,從維護成員國人民根本利益出發,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將全面深化和拓展政治、安全、經濟、人文等各領域的務實合作,將積極致力於將本地區建設成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地區。世代友好,永不爲敵,是所有成員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各成員國元首已將協商締結本組織框架內的長期睦鄰友好合作多邊法律文件列入議事日程。
目前,成員國開展多邊經濟合作的法律基礎和組織機制已經具備,多邊經貿合作綱要措施計劃已開始得到落實,上海合作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行聯合體已建立。中國向其他成員國提供的9億美元優惠出口買方信貸、爲成員國培訓1500名人才的計劃正在順利落實中。所有這些都將極大地促進區域合作的發展,對加強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的經濟和人文合作具有特殊意義。
實踐證明,上海合作組織是維護地區和世界和平、穩定、繁榮的重要力量。上海合作組織任重道遠。我們相信,只要上海合作組織繼續遵循“上海精神”,凝聚組織內各方共識,加強務實合作,共同致力於把本地區建設成爲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地區,就一定能給本地區各國人民帶來更多實實在在的利益,就一定能爲人類和平與發展的崇高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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