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於浩):按照教育部關於在招生考試工作中開展“陽光工程“的要求,爲了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決定,將本市2006年享受中招升學加分和升學優待的考生名單向社會公示。
公示名單
代碼 |
中招升學加分和升學優待項目 |
A |
市級三好學生 |
B |
市級優秀學生幹部 |
C |
“學雷鋒、樹美德、做新人”先進個人 |
D |
市級以上學科競賽規定獎級獲得者 |
E |
市級以上科技活動、競賽規定獎級獲得者 |
F |
勞動技能競賽規定名次獲得者 |
G |
文藝比賽規定獎級獲得者 |
H |
體育競賽規定獎級獲得者 |
I |
歸僑考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 |
J |
臺灣省籍考生 |
K |
少數民族考生 |
L |
援藏、援疆人員子女 |
M |
來津高層次留學人才隨歸子女 |
N |
烈士子女 |
O |
駐邊境、沙漠區、三類地區及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
P |
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 |
Q |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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