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就被北京師範大學錄取,但錄取通知書不久前纔到手中。昨日,荊州市江陵二中高三複讀生柯阿進手持這份遲到的錄取通知書,欲哭無淚地對記者訴說起了這件事情。
柯阿進家住沙市區岑河鎮沙口村3組,去年高考,他考了408分,被北京師範大學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外語系錄取,卻遲遲未接到錄取通知書。
去年8月下旬,他打電話到該校查詢,得知錄取通知書早已寄出。9月初,他打電話給錄取學校,得到的答覆是“沒有錄取通知書不能入學”,無奈之下,柯阿進只好到江陵二中復讀。
今年5月23日,一次偶然機會,柯的表姐在村支書朱堂斌家的玻璃櫃裏發現了柯的錄取通知書,信封上的寄出時間是2005年8月5日。
記者就此詢問該村村支書朱堂斌。他說,該鎮郵政所經常將報紙和村民們的信一起送到他家,由村民自己來取。錄取通知書一事,他並不知情。
荊州市郵政局副局長張學東稱,柯阿進錄取通知書去年8月29日就被送到朱堂斌的家中,根據農村投遞相關規定,郵遞員可以將信件交由村支書代發。
記者問,不是有錄取通知書必須直接送到考生手中的專遞規定嗎?張學東答道,這只是郵政部門內部規定,因此郵政所對錄取通知書遲到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編後:又逢一年高招時。剛剛走下考場的考生們,都在期盼着錄取通知書的到來。一紙通知書,凝聚着考生們12年寒窗苦讀的心血,寄託着考生們對未來人生的美好希冀。所以,郵局在投遞錄取通知書時,還是應該本着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地遵守專遞規定,不要再發生這樣讓考生欲哭無淚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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