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來津打工的犯罪嫌疑人因丈夫經常喝酒毆打自己,便產生報復歹念,其經過與收廢品過程中結識的姘夫預謀,在其丈夫吃的水餃中投入毒鼠強,致使被害人中毒而死。後兩人因擔心被害人不死,又用木棍,鐵塊砸被害人頭數下,並將其屍體拋入附近河中。爲掩蓋真相,犯罪嫌疑人竟對丈夫家人謊稱被害人失蹤,後擔心被人懷疑,夥同姘夫潛逃外地。本市警方經過偵查,將兩名犯罪嫌疑人從江蘇抓獲歸案。日前,本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經過依法審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兩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與被害人曹某某於1986年結婚,十幾年前來到本市撿破爛。其間,被害人經常喝酒並在酒後毆打犯罪嫌疑人。2003年,胡某某在收廢品時認識了同在本市收廢品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2005年7月,胡某某再次遭到被害人毆打,此後其便一直與張某某姘居,很少回家。2006年3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與被害人曹某某先後回到山東老家,胡某某再次遭到被害人毆打,胡便在縣城找到也已經回到老家的姘夫張某某,兩人預謀後購買了毒鼠強,準備毒死曹某某,後因胡害怕未敢投毒。不久,胡某某便和張某某一起回到本市收廢品。不久,他們得知曹某某將要回天津,胡某某便再次與姘夫張某某合謀欲害死曹某某。兩人從市場買來排骨、豬肉餡和韭菜,將在山東購買的毒鼠強放進餡中,並做好標記。凌晨時分,胡某某將剛下車的被害人接到家中,騙其吃下投毒的水餃,稍後張某某返回,兩人唯恐曹不死,又用木棍,鐵塊砸被害人數下,後兩人又將被害人的屍體運至附近小橋上,拋入河中。兩人燒燬作案用的血衣和棉被後,又將牆上血跡遮擋,並於兩天後給被害人弟弟打電話謊稱被害人失蹤。後來胡某某因怕自己被懷疑,遂與姘夫逃離本市。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爲,歸案後,兩名犯罪嫌疑人對於是何人是主謀、何人買的毒鼠強、何人將毒鼠強和進餃子餡供述並不一致,但是二人對於作案時間,作案方法,銷燬證據等其它細節供述的一致,因此二人供述的矛盾之處應是二人爲逃避責任而互相推脫責任的行爲,並不影響二人故意殺人行爲性質的認定。根據兩名犯罪嫌疑人之間的互相佐證以及其他證人的間接證據,可以判斷殺害被害人曹某某的行爲是二人共同預謀後實施的,其二人的行爲涉嫌故意殺人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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