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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生產建設上來》。社論強調,把全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這是一個偉大的戰略轉變。全體幹部、全體黨員和全國人民要動員起來,跟上客觀形勢的發展。社論指出,爲了加快現代化的步伐,就要大力採用先進技術,不管哪個國家的好經驗,我們都要把它學過來;要從小生產式的甚至封建衙門式的落後管理方法,轉到符合現代化大生產要求的科學管理軌道上來;要把企業經營的好壞同工人、技術員、幹部的切身利益聯繫起來,使勞動者從物質利益上關心個人和集體的勞動成果。
同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指出: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世界上普遍承認只有一箇中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我們的國家領導人已經表示決心,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完成祖國統一的大業,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臺灣現狀和臺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臺灣人民蒙受損失。我們寄希望於1700萬臺灣人民,也寄希望於臺灣當局。統一祖國,人人有責。希望臺灣當局以民族利益爲重,對實現祖國統一的事業作出寶貴貢獻。我們認爲,首先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臺灣當局的商談,結束臺灣海峽目前仍然存在着的雙方的軍事對峙狀態;希望雙方儘快實現通航通郵,以利雙方同胞直接接觸;臺灣和祖國大陸之間應當發展貿易,進行經濟交流。當天下午,全國政協就此舉行座談會。鄧小平在會上發表講話。
同日,國防部長徐向前發表聲明,宣佈從即日起停止對大金門、小金門、大擔、二擔等島嶼的炮擊。至此,自1958年開始的人民解放軍對金門等島嶼的炮擊宣告結束。
同日,中美兩國正式建交。建交當日,美國政府宣佈,與臺灣斷交,終止美臺“共同防禦條約”,從臺灣撤出美國軍隊。
1月1日、8日、14日、20日、21日,《人民日報》先後報道四川省廣漢縣、貴州省開陽縣、雲南省元謀縣、安徽省和廣東省普遍實行農業生產責任制的情況。這些地區的基本做法是,把生產隊劃分爲若干作業組,給作業組規定勞力、地段、產量、工分、成本等,超產給予獎勵,即“五定一獎”。這種做法有效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在《人民日報》作了報道後,全國其他地區也陸續實行了各種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制。
1月3日,胡喬木在中共中央宣傳部就關於社會主義時期階級鬥爭的一些提法問題發表講話。他說:“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口號,社會主義時期階級鬥爭的形式和作用,都需要進行認真的實事求是的科學探討。林彪、“四人幫”通過對這些問題的歪曲、篡改和利用,製造一整套向無產階級全面奪權的理論,造成階級鬥爭的人爲擴大化。把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搞準確,維護它的嚴整的科學思想體系,這對我們實現新時期的總任務是十分必要的。
1月4日,中共中央轉發上海市委《關於解決所謂“一月革命”問題的請示報告》。《報告》指出,所謂“一月革命”,是指張春橋、姚文元從1967年1月4日到2月5日建立“上海人民公社”這一段時間內進行全面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是林彪、“四人幫”搞亂全國,進行全面奪權的一個嚴重步驟。它的矛頭針對各級領導幹部,是向黨中央奪權。
1月4日至22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討論並擬定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草稿)》;制定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工作任務、職權範圍、機構設置的規定》。中紀委第一書記陳雲在會上講話,強調要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恢復和發揚黨內民主和黨的實事求是、羣衆路線、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指出只有這樣做才能實現安定團結和四個現代化。會議決定對康生、謝富治的問題進行審查。
1月5日,鄧小平在會見朝鮮國家主席金日成特使金永南時說:我們多次講過,對於臺灣迴歸祖國的問題,我們是尊重臺灣的現實的。臺灣的社會制度可以不動,臺灣人民的生活方式可以不變,臺灣人民的收入不會減少,只會增加。同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記者時說:我們多次聲明,臺灣迴歸祖國,完成祖國的統一大業,這完全是中國的內政。正是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實現了同美國關係的正常化。當然,在雙方達成建交協議的時候,卡特總統曾表示一種願望,希望能夠用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我們注意到這個願望,但是我們同時也表示這是中國的內政問題。我們當然力求用和平方式來解決臺灣迴歸祖國的問題,但是究竟可不可能實現,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能承擔這麼一個義務:除了和平方式以外不能用其他方式來實現統一祖國的願望。我們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來,如果我們把自己的手捆起來。反而會妨礙和平解決臺灣問題這個良好願望的實現。
1月7日至11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召開各省、市、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部長會議,討論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後宣傳工作的根本任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宣傳部長鬍耀邦講話指出,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後,黨的宣傳工作的根本任務是: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普遍真理同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偉大實踐密切結合起來,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儘可能使思想理論工作走在實際工作的前頭,使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發展,指導我們奪取新長征的勝利。他在會上宣佈:中央決定爲所謂“中宣部閻王殿”徹底平反。
1月11日,中共中央將經過十一屆三中全會原則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試行草案)》印發各省、市、自治區討論和試行。《決定》以調動廣大農民羣衆的積極性爲首要出發點,制定了包括建立生產責任制在內的發展農業的25條政策措施,強調要關心農民的物質利益,保證農民的民主權利,保護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所有權和自主權,不允許無償調用和佔有生產隊的勞動力、資金、產品和物資。由於認識的侷限,當時仍然規定不許包產到戶。
同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地主、富農分子摘帽問題和地、富子女成分問題的決定》,宣佈:除極少數堅持反動立場的以外,凡是多年來遵守政府法令,老實勞動,不做壞事的地主、富農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壞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給予農村人民公社社員待遇。地主、富農家庭出身的社員的子女,他們的家庭出身應一律爲社員,不應再作爲地主、富農家庭出身。 1月17日,鄧小平同胡厥文、胡子昂、榮毅仁等工商界領導人談話,聽取他們對搞好經濟建設的意見和建議,並提出要落實對原工商業者的政策,摘掉資本家的帽子,發揮原工商業者的作用。鄧小平說,我們現在搞建設,門路要多一點,可以利用外國的資金和技術,華僑、華裔也可以回來辦工廠。總之,錢要用起來,人要用起來。他還對榮毅仁創辦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給予支持。
同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統戰部等六部門《關於落實對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政策的請示報告》,併發出通知指出,愛國一家,既往不咎,一視同仁,量才錄用,妥善安置,是我黨對起義、投誠人員的一項重要政策。當前,認真落實這項政策,不僅對恢復黨的優良傳統是必要的,而且對臺灣迴歸祖國,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有着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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