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安徽當塗縣“6·16”爆炸事故調查組組長陳碩20日零時30分在新聞發佈會上宣佈,當塗縣公安局已對“6·16”事故單位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涌、總經理王自軍實施了刑事拘留。
6月16日下午3時09分,位於安徽馬鞍山市當塗縣的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粉狀乳化炸藥車間發生爆炸,目前已造成14人死亡、2人失蹤、24人不同程度受傷。
陳碩說,事故調查組調查後認爲,盾安化工有限公司自2005年以來一直超能力生產乳化炸藥,嚴重違反了國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覈定生產能力管理規定,導致了“6·16”特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構成了重大事故犯罪。
據介紹,目前當塗縣政府已成立了政府派駐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的臨時工作組,負責企業的善後工作。有關方面通知其母公司浙江盾安控股公司派人管理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司。陳碩說,事故調查組將依法按照實事求是、準確、從快的原則,繼續深入開展事故調查,進一步分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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