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法院網報道,《民主與法制時報》披露黑龍江省海倫市人民法院“僞造案卷”一事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對此事非常重視,並作出派員調查的重要批示。
最高人民法院已派出專門調查小組。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調查小組會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組正在積極開展調查工作。
下文爲《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原文:
黑龍江海倫法院僞造案卷湊數向農民轉嫁訴訟費
爲完成法院規定的結案數,基層法庭在沒有正式受案的情況下,自交訴訟費,湊人名,自按手印,僞造案卷湊數。這是黑龍江省海倫市人民法院內部的“做卷”祕密。知情者說,“一本卷半個小時就做出來了”。
海倫法院開始“做卷”的當年,就被綏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滿意的法院”稱號。而“做卷”帶來的直接危害,則是加劇了農村法庭的高收費。
“我們把這個稱爲‘做卷’,一說做卷,法院內部誰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在法院工作了18年的老法官毛書銘,向記者披露了長期暗藏於黑龍江省海倫市人民法院內部的“做卷”祕密:爲完成法院規定的案件數,基層法庭在沒有正式受案過程情況下,自交訴訟費,湊人名,自按手印,僞造案卷湊數。
毛書銘說,從2002年至今,在沒有足夠案源、正常案件無法達標的情況下,多數派出法庭採用這種“做卷”方式完成任務。“做卷”的數量最高時能超過千件,而近兩年來每年也超過百件。
任務下到各法庭
“做卷”始創於2002年。
當年年初的海倫市法院全院工作會議上,院長姜立波佈置了一項特別任務:要求各法庭在正常案件基礎上,年底前須完成100件民事案件和60件執行案件。接到任務的包括法院民、刑等法庭和分佈於下轄23個鄉鎮的7個基層法庭。
海倫市是個縣級市,轄區內80%是農村人口,經濟欠發達,發案率較低。此前,全市每年審理的案件數也就一千多起。2002年每個法庭一下子增加160件案子,也就意味着,全院當年一共要多出1000多件的辦案任務。
多位法官告訴記者,院裏之所以下達這樣的任務,一方面是爲了工作成績,更主要的原因,是考慮到保證編制的需要。“案件數上來了,才能增編,保證人員,不然上面得撤編、合編。”
接受記者採訪時,姜立波院長默認了這一說法。但他反覆強調,這並不是向法庭下指標,只是根據實際情況傳達的工作任務。法庭能完成最好,完成不了也沒關係。他認爲,“一個法庭多完成160件案子,不是什麼難事,案源肯定夠,就是工作效率的問題。”
不過,一些庭長的看法則有所不同。“下任務要考慮有沒有這麼多案源,當時7個法庭每年正常辦案的數量都不超過200件,到哪裏去弄這麼多案子?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說到這裏,某法庭庭長的語氣頗無奈。
那麼是不是真的“完成不了也沒關係”,多數庭長也是另有理解:“領導下的命令,你不做不達標,年度考覈評模晉級沒你的事,誰敢不完成?那就是死命令,有意見你敢說嗎?不做收拾你。”
壓力之下,2002年底,佈置到各法庭的160件案子任務,多數圓滿完成,全院審理案件總數一下比前一年增加一倍多,達到了3000多起,工作業績十分突出,當年被綏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滿意的法院”稱號。
海倫法院“做卷”內幕
這一任務延續到2003年,同樣取得積極效果,法院完成案件數穩步上升。到了2004年,黑龍江全省取消農業稅,農村的清欠案件大大減少。在此情況下,海倫市法院下達任務改爲一年各法庭需“審理完成200起案件”,而60件執行案的任務仍然不變。
對此要求,姜院長的解釋是,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基層法庭如果一年案件數不足200件的,要進行撤併。他爲了把這個精神傳達下去,要求下屬法庭“要多辦案,快辦案,以緩解法院經費緊張的局面”。
於是,“200件的案件任務”延續到今年,成爲海倫市法院各法庭一年固定不變的工作目標。記者瞭解到,這兩年來,除了東邊景法庭2005年未完成任務外,其他法庭都超額完成了案件數。
三等功的背後
2006年6月1日,海倫市倫河鎮倫河人民法庭檔案室。
一份“2002年立案登記簿”展現在記者面前,編號從“131”到“230”,加起來正好是100件。在一大摞民事案件立案登記簿中,這本立案登記簿十分顯眼,登記簿上顯示的信息頗有一些規律:
案件原告一律爲某某村村委會,而被告的名字都是該村的農民,一個村被告少則十幾,多則30個;案子的訴訟標的清一色不超過1000元,立案時間集中在10月到12月,結案方式多數爲“調解”。
“裏面的案子基本是‘做卷’,都是當年年底到各村去,由村委會整理一份村民名單,註明欠村裏農業稅多少多少,然後用現成的訴狀,讓村委會蓋上章,回來統一做卷,手印有的書記員摁,有的審判員就給摁上了。”
時任倫河法庭庭長的毛書銘說,登記簿上的100件民事案件,少數幾個是真實的案件,有完備的受理過程,其他的案卷,都是做出來的。爲了使“做卷”與正常案件有所區別,編號從131開始專門單立一簿,之前的1到130號案件爲當年法院正常審理的案件。要辨識真卷和假卷,非常簡單。
“這樣的卷非常好看,都是一個模子下來的,一個訴狀、涉案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內容都是一樣,只是名字不一樣,做得非常整齊,一本卷半個小時就做出來了。”
毛書銘透露,這100件民事案和正常案件一起,當年年底全部上交到海倫市法院統一歸檔。交卷時法庭自己墊付了每件50元錢的訴訟費。所以案件標的都不超過1000元,因爲超過1000,訴訟費就要增加了,法庭墊付的也要相應增加。
爲了覈實毛書銘的說法,記者從案卷編號爲131到230的立案信息中,隨機抽出一名被告爲西倫村村民“馬福”的名字,案由登記爲“農業承包合同糾紛”。記者在西倫村,順利找到了馬福其人,但是問到2002年的清欠官司時,他一臉茫然。馬福表示,自己是村裏的組長,當年農業稅都是帶頭交的,並不知道自己曾被告上過法庭,更沒有見過應訴通知、撤訴、調解等法律文書。
爲此,記者又找到正在建房工地上的西倫村村長甄士久,向他打聽此事。一聽說是清欠,他馬上反應過來,表示當時正式起訴的也就是象徵性的一兩戶。因爲如果按人名交訴訟費,他們沒有那麼多錢。但是爲了配合法庭辦案,村委會給提供了所有清欠戶的名單,村裏的一些領導幹部也當作人頭湊了上去。
法庭拿到名單,接下來的工作就是按照法律程序,一項項做出案卷內容。倫河鎮沿倫村農民胡佩福經歷過“做卷”的緊張時刻。一天夜裏,他被倫河法庭叫去幫忙摁手印。法庭的書記員說,要趕着把案卷都做出來。
通過這種方式,倫河法庭在一個月時間內,高效完成了上級指定的100件民事案件,在12月底交齊了案卷數。由於2002年完成任務積極,倫河法庭當年被授予三等功。
“心裏也明白這個三等功是怎麼得來的。”毛書銘自嘲。
心照不宣“做卷”
記者調查瞭解到,通過“做卷”完成任務,倫河法庭並不是特例,類似做法在別的法庭同樣存在。
海興法庭一位老審判員證實,法院每年佈置的任務數,他們也都是由法庭統一給做的。
“大部分是真名,但沒辦這個案,有這個訴訟費,自己掏的,做一個假案花50塊錢,頂多半個小時弄出來。這種案子都不讓審判員做,書記員咔咔就給造上了,訂上歸檔完事。”
這樣的案子,多數都來自農村的清欠。在豐山鄉豐合村,村民朱文、郭金榮就曾成爲案件的主角。兩年前因爲欠繳幾天農業稅,她們先後聽說自己被村委會告上了法庭。雖然是被告,但官司跟她們沒什麼關係,所有的法律文書,都沒有遞交到手裏過,更沒有交過什麼訴訟費。
“欠交或晚交稅費的村民多得很,反正後來都交了欠款,實在沒交的肯定是交不起。法庭幫村委會要債,這樣的事年年有。什麼時候告到法庭的我們都不知道,還以爲是嚇唬一下村民呢。”
法庭如此辦案,要完成上級任務,確實不難。據瞭解,海興法庭最多的一年,辦案超過400件,至今這個數字仍是法庭辦案的最高紀錄,被海倫法院多次予以表揚。而經記者確認,通過“做卷”完成任務,在基層法庭中普遍存在。目前7個派出法庭中,承認做過卷湊數的法庭就有4個。對此法庭具體工作人員並不隱諱,甚至是公開的祕密。法院內部分法官也都表示聽聞過此事。
據倫河法庭一位工作人員透露,2004年以後在上級法院衡量總數的情況下,法庭需要通過“做卷”機動補齊200件案子的任務,案源多了少湊、案源少了多湊。去年倫河法庭“做卷”大約四五十起。這兩年的“做卷”,都不再正式登記進入法庭民事案件立案簿。
對於去年的“做卷”情況,記者通過海倫法院內部一位法官從審監庭調卷後得到粗略統計:2005年除東風法庭未“做卷”外,其他六個法庭都有湊的案子,最多的達到五十幾件,少的也有30來件,內容都是民事案件,例如收欠收貸、農村簡易糾紛。
未完成200件任務的東風法庭副庭長解釋,他去年下半年才調去東風法庭,當時庭長有病,自己剛去情況不熟,再加上訴訟費他不可能墊,所以沒有完成200件指標。但他強調,東風法庭也就去年沒完成,前幾年都完成了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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