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將是許多國家將級軍官中最高級別的軍銜稱號。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上個世紀50年代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期間,將官設置爲:大將、上將、中將、少將。上將爲將官中的第二個級別。
1988年重新實行軍銜制時,法律文件規定,上將分爲一級上將和上將兩個級別,但一級上將一直空缺未授。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不再設一級上將。修改後的軍銜設3等10級,即將官: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上將成爲軍隊的最高軍銜稱號,是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法定的編制軍銜,資深的大軍區正職也可以授予或晉升爲上將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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