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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7日晚,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閩林集團總裁林鳳良捲款數億外逃,閩林集團向民間高息借貸的十幾億資金一夜蒸發。由此,一起罕見的非法集資案浮出水面。4月8日,閩林集團宣佈倒閉,全區約10萬人直接受害。
這是繼1999年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外逃後,又一福建商人攜鉅款外逃。與賴昌星涉嫌走私不同的是,林鳳良是涉嫌非法集資。
“我的棺材錢都沒有了。”6月15日下午,70多歲的泉州市泉港區界山村農民老林佝僂着腰,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講述他的奇遇:今年4月6日,他聽說閩林集團“利息又漲了”,就把自己積攢的6000塊錢全部拿出來,又去銀行抵押貸款了4000元,全都“存”在了閩林集團。剛過一天的時間,他就聽人說,閩林集團的老總逃跑了,“存”的錢一分也拿不到了。
像老林這樣的集資被騙者,在泉州市泉港區,據保守估計有10萬人。
6月20日上午,泉港區公安分局的民警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證實:“閩林集團總裁林鳳良捲了幾個億的集資款外逃,具體逃向哪裏還在偵查中,政府正在想辦法幫助受害者挽回損失。”
驚心動魄的4月8日
2006年4月8日,週六。
本來準備睡個懶覺的孫智一大早被朋友的電話吵醒:“林鳳良昨天晚上跑掉了,你往閩林集團存錢沒有?要是沒存,你馬上到閩林大廈來幫我拿東西!”
孫智就這樣被一個電話叫到了17層高的“泉港第一高樓”閩林大廈。
“我一去,簡直目瞪口呆,從來沒見過這樣的場面,只有電視上才見到過。”孫智對當時的場景至今感到驚心動魄,“我才上幾層樓就走不上去了,到處都是人,沒有一萬人也有六七千。裏面的人簡直瘋了一樣,什麼東西都搶,拿着錘子什麼東西都砸。我站在那半天跟朋友聯絡不上,又不敢隨便拿東西,就站在樓道里幹看着。”
“開始他們搬的是電腦、傳真機、保險箱這類貴重的東西,接着就搶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櫃等等,後來,很多人帶了工具卸門、窗、空調、甚至還有很多人在拆水暖設施、水管和鋼筋。被拆了水管的辦公室裏,水漫出地面,有些辦公室本來就正在裝修,更是一片狼藉。他們把東西有的扛回家,有的在路上現場轉賣,估計最高興的就是收廢品的。”
“不少人在那純粹就是破壞,不一定是真正的債主。”另一個目擊者小陳告訴記者,“我當時也去了,我看見很多婦女坐在一樓地上哭的哭、嘆的嘆,根本沒心思去搶東西。上面的人拿着玻璃杯、水瓶往地上亂砸,把窗玻璃也用錘子敲碎,就是來搗亂的。”混亂局面持續了整整一上午。同時,在閩林集團的兩個工廠裏,也上演着同樣的哄搶財物鬧劇,拆機臺、撬鐵皮、砸玻璃、撬鋁合金。小陳說:“三處人馬加起來,總數有一兩萬。”
泉港區政府在4月8日下午採取了緊急行動,下午3點左右,幾百名防暴警察對三處現場進行全面封鎖,迅速平息了混亂局面。隨後,泉港區政府發佈公告,公告說:一、公司債權人從即日起,到戶口所在鎮(街道)司法辦登記,並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債權憑證(原件)以及相關材料,以作爲今後財產處置依據。二、凡到公司哄搶財物或其他不法行爲的治安肇事者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法律責任。參與今天在閩林公司哄搶財物者,必須在明天內將有關財物歸還原處,否則從嚴從重處理。三、請廣大羣衆主動配合處置工作,相信泉港區人民政府有信心、有能力妥善處理好閩林公司債權糾紛問題,依法保護羣衆的合法權益。
在這一天,福建省百強企業、泉港區龍頭企業閩林集團轟然瓦解,公司賬戶只剩下幾千塊錢,集團核心企業閩林石材有限公司、閩林房地產有限公司同時宣告倒閉。根據工商登記資料,閩林集團是一建築與裝飾企業,企業性質是私營,法定代表人爲林鳳良。
“借錢”名義下的“存錢”
閩林集團總裁林鳳良出逃時間是4月7日,週五。就在週五下午時,林鳳良還召集公司人員開了一個會。出逃前,林鳳良在當地就是一個名人,還兼任區政協委員、區石材同業公會名譽會長。向閩林集團集資的人,在泉港區不計其數,林的出逃迅速傳遍了整個泉港。採訪中,記者一提起“林鳳良”,搭話的人就會滔滔不絕。
“事實證明,4月7日這個時間是精心選擇的。”在一所中學教書的黃老師幾年的工資一下子都被林鳳良給捲走了,面對記者,他卻顯得很冷靜。黃老師說:“這個問題我們很多人都分析過了。第一,林的出逃是在區長出事後半個月,太早了他來不及爲出逃做準備;第二,每個月10-15號結賬,選擇7號,剛好趕在結賬和向債主付利息前,遲了他提款不方便,容易被發覺;第三,7號是週末,就算8號發現他出逃,政府機關在週末也沒有那麼快的反應去攔截他。”
閩林集團在4月7日前一週,公開承諾將借款利息由2-4分提高到4.5分,結果,短短几天時間,大量的民間資金又血本無歸。“這說明,林鳳鳴的出逃是有蓄謀的。”黃老師分析說。
但是還有更多的人認爲:林鳳鳴以前很講誠信,他就是靠“誠信”起家的。不講誠信,就是這一次,他外逃,也是不得已。
林鳳良是泉港區界山鎮槐山村人,這個村如今每家每戶都在閩林集團“存錢”了,據村裏統計,一個自然村存款的數額就有幾百萬元。本村村民告訴記者,林鳳良只有小學三年級文化,輟學後以打石頭爲生,後來參加民間“標會”(一種非法集資形式),並靠標會發家。在1994年前後,林鳳良開始用高息借款的方式進行集資。
37歲的泉港區槐山村農民林永昆打工20年才攢了兩萬五千塊錢。全都“存”在了閩林集團。他取過兩個月的利息,每個月700元,都是拿着一個“借條”直接去閩林公司財務部領錢,現在不僅取不到利息了,本錢也隨着林鳳良的出逃一去無影蹤了。
村民們憑什麼信任林鳳良呢?林永昆說:“林老闆信譽非常好,已經做了十幾年了,從沒有欠過投資人的一分錢利息,每個月都按時發放,再加上他跟區長關係很好,又有好幾處房產,所以我們才很相信他。”
閩林集團發給林永昆的唯一憑證就是個“借條”。記者看到,這個簡單的白條上記載着:出借人林永昆,借款人林鳳良,利率2.81-3.6%,“擔保單位”蓋着林鳳良的公司“泉港閩林石材有限公司”鮮紅的印章。前面看起來似乎是個人借款,備註欄卻以公司名義寫了一句話:“現公司規定3個月2.3-3.1%,6個月2.5-3.3%,1年2.8-3.6%,這種有利潤分紅的存款,時間有限,數量有限。”
顯然,無論是高還是低的借款利率,都遠遠超出了銀行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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