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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隨着一陣尖銳的剎車聲,一輛失控的無牌獵豹車衝向馬路邊的夜宵攤,碾碎三張桌子後,撞上數名村民,造成3人死亡、10人受傷。湘潭民警駕駛“警車”撞人事件引起省公安廳高度重視,該廳成立了調查組跟蹤督察。前日,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楊建農向社會通報了案件情況。目前,肇事警察賀浩波已被依法逮捕。
據調查,肇事的無牌獵豹車系湘潭市電業局安保部車輛。因湘潭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涉電犯罪偵查大隊民警在電業局辦公,該車成爲辦案交通工具,但未上警牌。電業局安保部門在2006年4月擅自將該車噴塗爲警車外觀,安裝了警燈、警報器。湘潭市公安局決定給予相關責任人行政處分。
省公安廳要求交警部門通過“三嚴格一加強”來規範警車管理。一是要嚴格警用車輛上牌環節的監督和審批,凡是違規弄虛作假爲非公安機關車輛呈報上警牌的,除追究有關審批人責任外,還要全省通報,責令有關公安機關收回警牌。二要嚴格警漆、警燈警報器的管理,對違規噴塗、安裝的,要追究經辦人責任。三要嚴格駕駛警用車輛人員的教育管理與資格審查。從今年開始對警車駕駛人實施年度資格審查制度,每年審查一次。對開警車耍特權、抖威風、交通違法行爲突出、發生過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駕駛人要定爲不合格,取消準駕資格。
事件回放

5月31日23時10分,湘潭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賀浩波駕駛一輛無牌獵豹車,在經過320國道湘潭縣姜畲鎮棋盤村地段時,因避讓一輛從左往右橫穿馬路的摩托車,衝入公路左側夜宵攤點,造成3人死亡、10人受傷。經交警部門調查認定,賀浩波臨危操作處置不當,且無證駕車,應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肇事當晚,賀浩波曾跪在遇難者屍體前,長跪三小時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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