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農民唐芳彥在北京南站被火車軋斷雙腿,事發近兩年後,他的父親將北京南站告上法庭,索賠假肢費等共58萬多元。昨天,北京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唐芳彥的父親唐章洪請來了一位代理人蔘加訴訟。據這位代理人介紹,目前由於唐芳彥大腦受損,已經神志不清,所以不能親口描述當時自己的雙腿是怎麼被軋斷的。
對於事故之後的情況,代理人起訴稱,2004年唐芳彥到京打工,2004年10月19日在北京南站搭乘火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雙腿截肢,當即被送往醫院治療。
同年11月11日,北京南站派員工劉孟雄送唐芳彥回到老家。在沒有通知當地政府和唐的家人的情況下,將雙腿截肢只能坐輪椅行動的唐芳彥扔在了人煙稀少的路邊。當時天氣寒冷,積雪很厚,周圍又沒有人。次日下午,掉進山溝裏的唐芳彥才被當地人發現,而當時唐芳彥已經不省人事。因唐芳彥身體未痊癒,又在外數小時,導致傷口再次化膿,進行了二次手術。
對此,北京南站則認爲自己是出於好心辦了壞事。
他們認爲,唐芳彥是在扒火車的時候發生事故,軋斷了雙腿,而扒車是違法的。爲此他們出具了事故認定書等證據。
此外他們還與唐的父親簽訂了協議,協議中唐的父親認可了唐芳彥的扒車事實,接受了北京南站給予的一次性人道主義救助費共計1.9萬多元。
爲證明唐芳彥當時神志清醒,南站方面請來當時搭載劉孟雄、唐芳彥等人的女司機王某。王某說,當天下午3點多,他們出了縣城的大路,隨後就按照唐芳彥的指引往下走。下車時,唐神志清醒,車上的老師傅在徵得唐同意後,纔將其放在路邊,同時還將食品、褥子和錢等物系在了輪椅上。
唐芳彥的父親唐章洪則認爲,“北京南站將傷未痊癒的唐芳彥扔到路邊,導致雙腿再次化膿、感染,北京南站對於唐芳彥的二次手術及最終的殘疾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索賠假肢費等共58萬多元。”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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