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片:2003年10月13日,巴厘島爆炸案的幸存者和死難者的親屬們舉行儀式,為死難者祈禱。
印尼總檢察長阿卜杜拉·薩勒三日表示,被判處死刑的二○○二年巴厘島爆炸案的三名主犯,將在他們的監禁地,而不是犯下罪案的巴厘島執行槍決。
薩勒說,司法和人權部長的批准令已經到達,死刑不在巴厘島,而是在坎邦岸島執行。
巴厘島三名主犯是三十六歲的薩姆特拉、四十三歲的安羅齊和四十六歲的阿裡·古弗龍。基於安全的原因,他們於去年十月被從巴厘島監獄押解到中爪哇南岸外的坎邦岸島。
根據印尼法律,死刑執行地是罪犯的判決地點。總檢察長辦公室提出,犯人早已關押在坎邦岸島,在這裡執行比較實際。總檢察長沒有說這三人將在什麼時候執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