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索取高額賠償
昆明驚現職業“醫鬧”
這是一個特殊的人羣,他們每天穿梭於昆明各大醫院之間,努力尋找“商機”,然後再採取擾亂醫院就診次序的方式,向醫院索取高額的賠償。這就是昆明今年以來出現的職業“醫鬧一族”。日前,記者調查瞭解到,這樣的“醫鬧”團體往往和出現了醫療糾紛的患者家屬相互利用,或是在醫院門前聚衆靜坐,或是在醫院拉起橫幅要求賠償,嚴重的就將死者或傷者擡到醫院門診大廳擾亂就診次序。在醫療糾紛當事人獲得了醫院的賠償後,他們在與其分紅。6月份,昆明連續有三家醫院就分別遭到了“醫鬧”。
一週內兩醫院被鬧
6月15日早上8點,昆明某醫院纔剛剛打開門診大廳的大門,數百名男女用一張硬牀板擡着一位女性患者就涌進醫院,這羣人將患者放在了醫院的導醫臺上後,向醫院進行高達十餘萬元的索賠。在得到醫院的拒絕後,患者家屬居然將醫院負責人的胸骨打斷了2根,後又將醫院的設施砸壞。
記者當時在該醫院門診大廳看到,患者被家屬用一張硬牀板擡着放在了門診大廳導醫臺上,這上百名男女分別圍在她的身邊和醫院的門外,因爲剛好是中午,她的親屬們買來了大量的盒飯,大家都蹲在醫院的門診大廳和門口吃着午飯,場景顯得非常混亂。在醫院的門口,他們還爲醫院送來了4個大花圈,花圈被患者的親屬放在了醫院的顯眼位置,她的親屬還拉出了4條寫有“謀財害命,還我妻子健康”等字樣的橫幅。此次“醫鬧”事件共持續了3天,後醫院實在無法忍受醫療次序被打亂,只能賠償了幾萬元後,該羣人才離開醫院。
就在該事件發生後的兩天,昆明另一家省級醫院也遭到了同樣的“鬧醫”,醫院爲此一天的經濟損失達到了幾萬元。
然而,記者在兩次採訪中向部分參與者瞭解情況時,他們卻不知道出事患者的名字,也不知道患者到底出了什麼事,只是說,他們都是患者的親戚請來的。
職業“醫鬧”自暴內幕
記者瞭解到,“職業醫鬧”是今年昆明纔出現的一個新興“職業”,他們的工作就是每天穿梭於各大醫院之間,四處尋找醫療糾紛,然後和患者一起,向醫院進行索賠。日前,一位曾參與過5次“醫鬧”的男子約見記者,暴出了整個醫鬧的操作內幕。
該男子名叫李兵(化名),他向記者介紹,他沒有正式工作,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被朋友邀請參加一次對醫院的賠償糾紛,一天時間他獲得了300元的回報。看到到醫院胡鬧一下,就可以賺到這麼多的錢,他由一名無業人員正式加入到了“職業醫鬧”行業。在正式走進“醫鬧”行業後,他開始受僱於有醫療糾紛的患者家屬,用在醫院設靈堂、設置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毆打醫護人員等方式,給醫院施加壓力,從中獲利。
李兵介紹,每個職業“醫鬧”團體都有幾個業務員,他們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各個醫院尋找醫療糾紛。其中,醫院的手術室、兒科、婦產科、心臟外科等高風險的科室是醫鬧的主攻對象。李兵說,醫院的太平間是最好攬生意的地方,他曾毫不費力的從昆明一家醫院的太平間外攬到了5萬元的生意。當時,他在該醫院太平間外看到一對夫妻正在哭泣,上前一問得知,該夫妻的父親在醫院治療時曾出現了一次藥物過敏,在隨後幾天的治療中又死亡,因爲懷疑是藥物過敏引起,這對夫妻多次向醫院提出賠償都沒有得到具體答覆。聽到該夫妻的介紹後,他向該夫妻提出由他組織人向醫院進行索賠,賠到的錢,按照12%的比例進行提成。
這對夫妻同意後,他組織了20多人以死者親屬的名義,舉着橫幅、穿着孝服來到醫院又哭又鬧,在持續了7個小時後,醫院終於同意支付5萬元的賠償費,並且,死者後事的一切開銷均由醫院承擔。就這樣,他輕鬆的得到了6000元的分紅,除開他喊來的20人每人60元的報酬外,他獲得了4800元的純收入。
“醫鬧”多是無業人員
在對醫院進行索賠時,醫鬧團體一般通過兩種方式來進行索賠分紅。一種是從醫院總的賠償額中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抽成,另一種方式就是由患者家屬說出一個賠償底數,他們負責跟醫院談更高的價格,超出底數的部分全部歸他們所有,但該抽成方式在獲得了賠償後,不參與患者底數的分紅。
李兵還說,一個醫鬧團體最少的有十餘人,最多的有百餘人,這些人大多都沒有固定的工作,有相當一部分還是城市周邊的中年婦女,她們大多是靠揀垃圾或靠做小生意爲生的人,且大多屬於一個村或一個地方的人。每次有“業務”的時候,就由一個人牽頭,或電話聯繫或直接找到其住所,一個通知一個,有相識的也有不相識的,然後在一起相約到醫院。
負責帶頭的人,每約一個人到醫院鬧事,就可獲得10元的提成,然後他拿到10元提成後,再分出5元給前來鬧事的人。一個牽頭人往往不管能否幫患者家屬要到賠償款,都可從患者家屬手中獲得幾十或上百元的人頭費。李兵還說,醫鬧團體大多的鬧醫對象爲民營醫院,因爲民營醫院相對來說很顧及自身的品牌形象,且處理賠償起來也比國營醫院的手續要簡短得多。
“醫鬧”的出現有5大因素
記者瞭解到,爲了防止有人採用過激手段擾亂醫院的正常就診次序,向醫療機構進行非正常途徑下的索賠,雲南省衛生廳根據國家衛生部和公安廳下發的文件,在2005年9月8日,面對全省下發了《加強醫療機構治安管理維護正常診療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侵犯醫務人員依法行醫的權利、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和損壞醫療機構財產,否則,將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麼,在如此嚴厲的法規下,爲什麼還會有“醫鬧”團體的出現呢?昆明一深受“醫鬧”之苦的某醫院院長分析說,這主要還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首先,很多患者送到醫院時,已經處於危險期,這時患者出現意外,其家屬就會認爲是醫療事故,而醫院會認爲自身的操作沒有過失,在達不成賠償協議的時候,患者就會採用過激行爲爲醫院施加壓力,以達到賠償目的。其次,醫療事故鑑定複雜。三是有些醫療機構在進行診療時,操作確實存在不合格現象。四是就是正當賠償手續複雜。最後就是鉅額的利益驅使,這也是“醫鬧團體”出現的主要原因。
遭到醫鬧要及時取證
如何才能減少“醫鬧”現象呢?該院長認爲,醫院平時要加強自身安全保衛工作,密切與公安治安機關、政府綜合治理部門聯繫,在發生暴力爭議時,及時溝通、疏導,來防範事態擴大,並主動利用攝像、攝影、錄音取證,保護醫院及醫務人員合法權益,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顧問,參與醫療爭議及醫療案件應訴,引導醫患爭議解決走向理性化、合法化。
其次是規範醫療收費,倡導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切實減輕患者負擔,讓患者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消費;尊重患者知情權,昂貴的檢查項目和藥品事先告知以求患者理解,減少事後糾紛。
最後是患者出現過激的賠償行爲時,醫院要主動聯繫有關部門,並積極主動提供患者相關的診療資料,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對患者家屬的講解。有關部門也要向“醫鬧”團體說明國家政策,向他們講解擾亂醫院正常次序的嚴重後果,並指引患者採用正常的途徑解決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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