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就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的人權局勢舉行特別會議。聯合國被佔巴勒斯坦領土人權情況特別報告員杜加特指出,以色列近來針對巴勒斯坦武裝分子綁架該國一名士兵所做的報復行爲超出了應有的界限,對國際人權法構成了侵犯。
據聯合國網站新聞中心報道,召開這次會議的要求是由突尼斯代表阿拉伯國家提出來的,並得到了包括中國、古巴、印度、俄羅斯、斯里蘭卡在內的20個理事國的贊同。根據聯大關於成立人權理事會的60/251號決議規定,只要有1/3理事國提出請求,人權理事會就可以召開特別會議。人權理事會上週五(6月30日)剛剛結束其成立後的首屆會議。
杜加特在7月5日的人權理事會特別會議上說:“以色列的行爲從道義上講站不住腳。在法律上,巴勒斯坦人根據《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和《經濟和社會權利公約》所享有的生命權、健康權和食物權受到了侵犯。以色列拘留巴勒斯坦內閣和議會成員違反了《日內瓦第四公約》禁止集體懲罰的規定。”
杜加特還指出,以色列的行動影響了上百萬人的生活,加沙地帶的居民沒有水、缺乏食物和藥品,人道局勢嚴峻。
人權理事會這次特別會議7月6日還將繼續進行,並考慮通過一項決議。
另一方面,聯合國打擊恐怖主義時維護人權和基本自由特別報告員馬丁·施凱寧對以色列議會6月27日通過的有關拘禁的立法表示關切。他指出,這項立法未對因安全原因被拘禁的人提供所有必要的程序性安全保障。
施凱寧指出,新立法保留了現行的“在被拘禁21天內不能得到律師服務”的規定,這違反了國際人權法。
施凱寧敦促以色列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法的規定,在實施反恐措施時,促進和保護人權。
施凱寧是芬蘭法學家,2005年被任命爲聯合國人權特別報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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