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人妖』被武漢警方遣返出境
2006年7月6日上午,武漢,民警押送『人妖』出境
2006年7月6日上午,武漢,一名『人妖』在機場即興表演
2006年7月6日上午,武漢,習慣夜生活的『人妖』在候機時倒頭大睡
昨日上午,7名來自東南亞某國的『人妖』被武漢警方依法遣返出境。據介紹,此舉是武漢警方依據公安部要求,依法遣返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外國人。
6月28日,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接到舉報,稱臺北路某娛樂場所內有外國『人妖』表演。民警前往暗訪,證實共有7名『人妖』進行非法表演,並搜集了相關證據。
經查,這些『人妖』均是該娛樂場所非法引入境內,先後於去年11月和今年5月持旅游簽證入境。
警方介紹,邀請外國人來華從事營業性演出,需申請文化部門批准。『人妖』表演扭曲人格,格調低下,不屬於文化交流項目,在我國屬違法行為,國務院有關規定不允許『人妖』以任何名義入境。
據了解,截至目前,武漢市公安局已清理遣返61名『三非』外國人。警方吁請廣大市民發現『三非』外國人積極提供線索。舉報電話:85395370、8539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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