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考生家長進京諮詢:老師鼓勵學生如此填報是否違規
“老師讓孩子在志願後面寫上‘我願意花錢上’的字樣,不知道這麼做是否符合規定。”因爲兒子奇特的中考志願表,7日,河北的張先生特意到北京諮詢,“我孩子今年中考考了503分,如果不寫,孩子在錄取的時候會不會被刷下來?”而當地教育廳表示,學校此種做法並不符合規定。
張先生的兒子在河北玉田縣孤樹中學讀書,中考結束後正在填報志願。張先生告訴記者:“我兒子考了503分,以往重點高中的錄取線都是480分,如果今年跟往常一樣,我兒子就可以直接報重點高中的志願。但兒子告訴我,班上同學無論分數高低,都在志願後寫了‘我願意花錢上’的字樣,以確保萬一。”
張先生的兒子稱,老師鼓勵學生在想報考的學校後寫上“我願意花錢上”,說是爲了增加錄取的機率,“但我根本不想這樣寫,只寫了自己想上的志願。”對於兒子的決定,張先生很支持:“爲了這個奇怪的志願,我特意請假回京,在北京也沒看到這種情況。兒子說絕不花錢上,所以沒填,可其他大部分孩子都不敢不填上。”
張先生擔心地表示:“重點高中招生名額本來就有限,現在又把花錢上學寫到志願表上,這會不會影響正常上線的考生錄取啊?”張先生隨後自己回北京諮詢了幾個學校,對方均表示,不能如此鼓勵學生填報志願。
記者致電該中學,一位老師表示,在志願後寫上“我願意花錢上”,可以多一些保障。重點高中招考存在不同種類的生源,列出這樣的志願主要是針對一些自費學生,這些名額不會影響正常考取的學生。
玉田縣教育局的工作人員對記者的疑問回覆說:“學生們在志願表上加‘花錢上’後,學校老師會將寫的學生統計,在錄取了分數夠的學生後,將這部分學生按順序錄取下來。”記者又致電河北省教育廳,工作人員表示,填報志願表不得隨意亂加改內容,寫上“我願花錢上”等內容更不符合規定。記者從北京市教委瞭解到,學生志願表上寫這樣的字句並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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