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初中女生用3年的課餘時間,寫下了一本“記錄家庭辛酸史”的40萬字小說。儘管這部小說的作者聲稱,故事“絕對是發生在自己家庭的真實事情”,但當年輕的作者找出版社聯繫出版時,卻遭到了成都多家出版社的拒絕。是出版社缺“慧眼”還是有其他原因?昨日,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
目擊母女街頭“叫賣”小說版權
昨日上午,天氣酷熱難耐。鹽市口步行街人流如織。一位面容清秀、衣着樸素的女孩雙手牽開一幅大字報,站立在街邊,旁邊是一個瘦弱而憔悴的女人。
這是一對母女,憔悴的女人叫羅瓊花(化名),女孩叫小琴(化名)。她們有個急於實現的願望,就是將小琴剛剛完成的小說《經歷風雨不見彩虹》的版權賣出去。據她們說,上週五,小琴一個人抱着初稿來到市中心的出版大廈,一家一家地聯繫出版社,然而,多數出版社在草草翻閱其書稿後,都表示要收取最少3萬元的出版費。最終,小琴失望地離開。
前天上午,母女倆來到春熙路,其“悲慘遭遇”博得了大家的同情。當很多人表示要捐款給她們時,卻遭到小琴的拒絕。小琴說,她們不是行乞的,上街的目的就是想讓大家知道自己有這麼一本小說,一方面是想賣版權,另一方面還希望得到行家指點。
自述40萬字浸滿“單親”血淚
“裏面的人物原型都是我身邊的人,包括我自己,所有的情節也是真實的。”在小琴的小說裏,多數文字都是“母親太多磨難”的描述以及自己複雜心情的表達和宣泄。小琴告訴記者,她原本有個和美的家庭,父親靠種藕積累了數百萬家產,在雙流永安鎮小有名氣。然而,在她7歲的時候,父親將幾乎所有財富賭博揮霍殆盡,並和另外一個女人走了。爲了將小琴和弟弟撫養長大,母親羅瓊花開始了顛沛流離的生活。在小琴8歲那年,羅瓊花找工作被騙到了深圳,以5000元錢的價格賣給了當地一歌廳做小姐,後被一民警發現解救。之後羅瓊花並沒有逃出苦海,而是被送進了收容所,繼續過着噩夢般的生活。
家人花錢將她從收容所領出後,羅回到了成都。然而,由於衣食無着,羅瓊花在雙橋子一帶做了歌廳舞女。之後,羅瓊花又先後遇到了兩個男人,這兩個“掛牌繼父”都有對小琴動過罪惡的念頭,試圖強姦她。小琴機智地躲過了一次又一次劫難。
去年,羅瓊花又成了一個已婚男人的“二奶”,在小琴的百般勸說下,最終結束了這份情感。在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後,羅瓊花終於遇到了現在的丈夫,丈夫儘管是個待崗工人,但總算給了她們母女一個安定的家,更可貴的是,他對小琴是真的好。
疑惑“真情小說”爲何沒有“市場”?
昨日,記者跟隨小琴母女來到其位於郭家橋西街的家。小琴的繼父正坐在院門口和幾名老人閒聊。記者打聽到,小琴是這裏的“名人”,“一個小作家,愛寫東西。”
鄰居們除了知道小琴母女倆以前的經歷的確坎坷外,對她們沒有太多瞭解。不過,小琴的母親肯定地告訴記者,她做過舞女,也當過別人的“二奶”。對於女兒將這些“家醜”寫進小說,她並不介意,女兒這麼做她表示支持。
爲什麼出版社對自己的小說不感興趣呢?小琴說:“他們要不說標題陳舊,要不就說故事缺新意,我看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是,他們都要求繳納至少3萬元的出版費用,我哪拿得出來錢嘛?”據小琴介紹,她當初寫小說只是把它當成宣泄鬱悶的方式,只想把它壓箱底,留着老了再看。一次偶然機會,在看了海巖的小說後,她“將小說壓箱底”的想法改變了。“海巖的第一本書也遭到很多出版商的拒絕,但他最終還是成功了。”小琴覺得自己的經歷和海巖非常像,她堅信自己能成功。
社會學家:這種現象不值得提倡
記者打算就其寫小說的事情向校方瞭解。昨日下午6時,記者撥通了雙流永安中學的值班電話,說明來意後,一名姓肖的老師表示知道小琴這個學生,關於小琴的家庭情況以及她寫的小說,內容是否就是其“家族歷史”?他讓記者等5分鐘後再打過去。然而,記者此後打過去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對於“16歲女生3年寫出40萬字記錄家族歷史小說”這一現象,社會學家認爲,不論其小說的真實性如何,這種現象都不該提倡。“中學生畢竟還是應當以學業爲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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