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騙取銀行鉅額貸款7億餘元,涉及銀行職員、房地產開發商、律師的詐騙系列案10日繼續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37歲的孔衛東和38歲的戰軍兩名涉案律師在法院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曾先後任江川、嘉惠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孔衛東和曾任浩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戰軍,在爲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沒有盡職調查“森豪公寓”房地產項目的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人的資信,向銀行出示法律意見書,證明貸款申請人具備償還貸款能力,符合申請貸款的條件。2人共出具161份內容失實的法律意見書,銀行先後向虛假貸款申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共計5億餘元,造成銀行損失貸款本金4億餘元。
公訴機關認爲,孔衛東、戰軍對法律服務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均應以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處罰。
法庭上,孔衛東認可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但對罪名定性有異議。他說,銀行的委託事項中包括審覈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對於銀行的委託協議,律師事務所當時也提出了異議,認爲律師沒有權力做調查,但最後還是和銀行簽訂了協議,接受了委託。而在隨後進行的法律服務中,律師事務所並沒有對借款人資信狀況進行實質審查。
孔衛東不斷在法庭上強調,由於律師沒有調查權力,所以自己只進行了書面審閱,而非實質審查。孔衛東說審覈並沒有規定標準,也沒有具體實施細則,所以自己只能按照常規理解進行。
戰軍表示自己的行爲不構成嚴重不負責,不能導致嚴重後果,自己的所有工作都是律師事務所安排的,不是自己能決定的。
據悉,此案是北京市檢察機關首次在銀行騙貸案中追究律師失職的刑事責任,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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