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上漲一筆糊塗賬
“煤電雙方的數據都不可全信,依靠這些數據制定出來的電價,肯定會有異議!”7月11日,資深電力專家、中國投資協會能源研究中心副理事長陳望祥說道。
6月30日,發改委宣佈全國上網電價每千瓦時平均上調1.174分,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上調2.494分。這是繼2004、2005年之後,全國電價第三次上調。
工業用電銷售價格上調後,將會直接加大高耗能企業的成本。從2002年開始,連續4年沒有漲居民用電,工業企業對此頗有微辭,此次調整居民用電價格也是爲平衡銷售電價漲價的結構。
但究竟電價是如何覈算的,接受記者採訪的多位專業人士表示,直到目前,這還是一筆糊塗賬。
8%戰勝4%
此次電價上漲的主要原因,在於五大發電集團以及電網企業表示煤炭提價加劇了他們的虧損,而根據國家的煤電聯動政策,在煤價上漲的情況之下,電價也須相應上漲。
2004年年底,國家發改委出臺《關於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規定,以6個月爲一個價格聯動週期,若週期內平均煤價較前一個週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便將相應調整電價。
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會議期間,國家發改委宣佈電煤價格放開,隨即爆發了煤電企業雙方的口水戰。電力企業一再向發改委亮出自己的虧損數據,而煤炭企業則認爲電煤的價格依然有上漲的空間。
這種拉鋸戰導致訂貨會最後無疾而終,不過幾個月後煤炭企業還是實現了漲價的願望。
但雙方對電煤的實際漲幅卻出現嚴重分歧。據煤炭企業測算,2006年煤炭均價上漲幅度在4%左右,低於煤電聯動所需要的5%的幅度,而電力部門認爲綜合電煤價格上漲超過了5%,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祕書長王永幹稱,漲幅已達8%。
電監會的一位官員告訴記者,發電企業的原料成本都是與歷史相比較的,在沒有完全市場化的情況下,政府只能在計劃的基礎上,根據原料上漲的成本來定上網電價。
按照8%的幅度,煤電聯動成爲必然。
電力的生產流程由發電、輸電、配電、售電四個環節組成,其中,發電廠賣電給電網的電價稱爲上網電價,我國目前輸配電價並未分開,最終用戶買電的價格則爲銷售電價。
發電企業的成本測算相對簡單。對火電來說,包括燃料成本、機組折舊、財務費用、人工和維護費用、管理費用等。其中燃料成本爲主要成本。對水電來說,價格基本是電力部門說了算。浙江泰順小水電協會會長何序昌告訴記者,上網電價雖然是經過省物價局批准的,但很多時候卻出現物價局拿着文件去電力公司蓋章的滑稽局面。
此次漲價中一個有趣的現象是,成本根本不受電煤漲價影響的電網公司,也要求分享提價的收益,它的理由是虧損。國電動力經濟研究中心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上網電價佔最終電價的70%,另外30%則是輸配電價,如此,電網企業的輸配電價漲價似乎也被認爲是合情合理。
但這種說法受到其他專家的質疑。陳望祥稱,國家電網公司的測算數據是不可信的,因爲國電公司只是把各省公司的報表彙總,然後加加減減。
電網成本最不透明
據瞭解,此次電價調整,每千瓦時電電網環節能得2.11釐,用途是電網建設投資的還本付息。
相比較而言,在各個環節中,最不透明的是電網企業的成本,而這在行業內恰恰被視爲電價合理性的基礎。
國泰君安電力分析師姚偉表示,現在電力企業採用的成本定價原則,一般都是成本加上合理利潤。2005年,發改委開始了輸配電價測算工作後,電網企業的輸配電價採納的也是成本加合理利潤的方式。據瞭解,只要能保證整個淨資產的收益率高於長期貸款利率即可視爲合理利潤,一般在6%到8%。
但是,最爲詬病的就是電網企業的成本。
據瞭解,目前電網企業成本包括,技術成本、人員工資、管理成本等。華中電網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電網公司下面有直屬的公司,也有代管的。其中直屬的供電公司都是非法人單位,所有的損耗、維修,甚至三產公司的一些成本也會打入到電網企業的成本中。
陳望祥介紹,在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之前,國家電力公司搞三產和多種經營,旗下有許多非主業的企業。其中一家現在擁有大概400億到500億元資產的集團,當時就是由山東省電力公司職工持股,目前這樣的集團在全國還有15個。某種意義上,這些三產公司當初的經營資金全部被納入了電網企業的成本。
2003年國家審計署曾對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發現損益不實,潛虧數額較大;管理不嚴,國有資產流失較爲嚴重;主業與三產產權不清,存在收益向三產企業流失等諸多問題。
體制改革滯後價格改革
“全國只有一個蔬菜市場,你見過嗎?”陳望祥反問道,他認爲當電力體制改革與電價改革不同步的時候,就容易出問題。
2002年國務院“五號文件”發佈1年之後,《電價改革方案》隨之出臺。但是在此過程中,由於電力出現緊張局面,此時推進電價改革,有很大的風險。
2005年4月5日,國家發改委出臺《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和《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按照規定,容量電價由政府來確定,電量電價由市場競爭形成。
國泰君安電力分析師姚偉認爲,目前電網公司正拼命把輸電網做大,強化其壟斷地位,“當把資產固化在一起的時候,再分開輸配就更難下手”。據介紹,現在電網投資在整個電力投資中的比例已經佔到35%到38%左右。
陳望祥告訴記者,目前,電網公司是單一的購電者,“所有電廠的電由其收購,用戶電也是由其配送”。一旦輸電網和配電網分開之後,其中輸電網將會由國家制定政策,輸電網只能得到一定合理的利潤,這樣配電網甚至可以直接和電廠購電,只要交給輸電網過網費即可。
正是由於電網企業的這種獨特的地位,記者接觸的湖北、浙江等地的小水電不斷抱怨,在上網電價中,電網擁有生殺大權。浙江泰順小水電協會會長何序昌告訴記者,浙江一些縣的小水電上網電價,最少的有2種電價,多的甚至有三四種。“大家爭得頭破血流,就是爲了能夠將電送到電網!”
顯然,拆分輸配電網,相當於從國家電網身上割肉。據陳望祥估算,國家電網在配電領域的積累起來的資產,大約有6000億元。
國家電監會的一位官員告訴記者,對於此次定價的具體情況,只有發改委價格司清楚。事實上電監會可以成爲中立的第三方監管機構。在2005年1月24日由電監會和亞洲開發銀行在北京聯合主辦的“電價形成機制與電價監管國際研討會”上,亞行方面即指出電價審批權應逐步賦予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今年4月底,國家電監會政策規劃部主任、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王強公開表示,下一步電力體制改革的工作重點,將是“穩妥實行輸配分開”。同時電監會也在做具體的方案以及試點。
“如果不能確實把輸配電分開,那麼電價的真實性就很難保證!”陳望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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