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提出買槍,一人願意賣槍,就在二人進行交易時被警方當場抓獲。近日,涉案二人分別因非法運輸槍支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塘沽區法院依法判刑3年和1年。
去年9月,陝西人趙某與朋友程某在塘沽區會面,程某向趙某提出要買一支獵槍。1個月後,趙某以談乙烯生意爲由,自陝西省駕車帶着一支雙管獵槍來到塘沽區,程某則駕駛一輛桑塔納轎車來到塘沽區河北路與其接洽。就在兩人交易時,接到羣衆舉報的民警趕到現場,將兩人當場抓獲。經鑑定,該獵槍具有殺傷力。
法院經審理認爲,趙某的行爲已構成非法運輸槍支罪;程某的行爲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後查,程某2005年年初曾因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刑8個月,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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