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佈了2006年第二季度八大違法廣告,其中仍以醫療美容爲主,艾唐敏林藥品、脫脂LPA保健食品等產品榜上有名,並已勒令在各電視臺停播。
2006年6月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各省、自治區的一個地級城市及各直轄市發佈的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妝品及美容服務廣告進行了監測。
八大違法廣告列表
廣告名稱違法內容
1、艾唐敏林藥品誇大藥效,使用患者名義或形象作證明
2、十六味馬藺子丸藥品處方藥廣告,禁止在大衆媒體發佈
3、補根膠囊食品宣傳普通食品治療作用
4、寶雞“活幹肽注射液” 使用肝炎患者名義證明治療效果
5、七粒清婦潔寶產品該產品屬非藥品,卻在廣告中宣傳
6、斑立淨祛斑美白化妝品使用影視明星和消費者名義保證化妝品使用效果
7、天水紅十字會博愛醫院發佈新聞報道形式廣告
8、脫脂LPA保健食品以新聞報道形式誤導消費者
豐胸減肥廣告停播電視臺收入受影響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廣電總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電視臺自8月1日起暫停播出豐胸、減肥等產品的電視購物節目。
記者今天瞭解到,一些收益差的地方電視臺,損失可能超過50%。而一些地方省級衛視表示,今年廣告收入將減少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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