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治安管理局19日發出《關於迅速開展“反盜版百日行動”進一步深化打擊侵權盜版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強涉案人員抓捕工作,堅決將侵權盜版犯罪活動的組織者、幕後策劃者、爲首分子、骨幹分子抓捕到案。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要繼續深挖非法光盤生產線,深挖製作、儲存、運輸、銷售侵權盜版出版物犯罪團伙,深挖盜版出版物產、供、銷網絡。要加大辦案力度,凡涉嫌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立案偵辦。凡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一律不得結案。要加快消化積案,對以往破獲案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尚未歸案的,一律上網追逃。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強化治安管理,提高管控能力。要進一步嚴格出版物市場的治安管理,查繳各類盜版音像和計算機軟件製品,查處兜售盜版出版物的不法攤點和遊商;要結合整治治安亂點等工作,加強對車站、碼頭、航空港等重點部位的治安檢查,查繳盜版出版物,並循線深挖,摧毀運輸、銷售網絡;要加強對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爲侵權盜版活動提供製作、儲運場所的房屋出租人;要嚴格對印刷企業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嚴防印刷企業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從事非法出版活動,要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加快印刷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升治安管理水平。對從事侵權盜版活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涉嫌構成犯罪的印刷、複製企業,公安機關要迅速依法立案偵查,堅決追究涉案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公安部強調,要嚴格按照公安部關於打擊侵犯著作權違法犯罪工作的有關要求,及時立案偵辦相關行政部門移送的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做好執法保障工作,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堅決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悉,7月19日,公安部向全國發出了“反盜版百日行動”開展以來的第一個通緝令,公開緝拿販賣盜版光盤案犯罪嫌疑人孫雪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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