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數十億滬上“地下錢莊”參與“洗錢” 4名外籍嫌疑人或被拘或被捕
在銀行中存入1萬美元,你立刻就成爲100萬美元的操控使用者,可這100萬美元很可能一眨眼的工夫就會消失,不但吞了原來的1萬美元本金,還得搭上1000美元的手續費。這就是非法網絡炒匯帶給人的“真實刺激”,本市一名“炒民”就曾在很短的時間將百餘萬元賠得精光。
日前,市公安局經偵部門與市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密切協作,成功破獲了本市首例非法網絡炒匯案,外籍嫌疑人劉某及涉案公司法人代表張某已於近日被依法批捕。現初步查明,二人已借非法炒匯攫取手續費近400萬元。與此同時,上海警方根據此案線索,將藏匿在該地的一個特大“地下錢莊”一舉搗毀。
【大案起源】 “免費培訓”加上“神奇槓桿”
國際上有一種類似於購買期貨的外匯合約買賣方式,屬於並不發生真實外匯買賣的虛擬交易,類似於一個省力的“槓桿原理”,若存入1萬美元,則被“槓桿撬動”放大爲數萬美元或數百萬美元。買賣外匯交易時使用放大後的虛擬資金,實際的盈虧則從你的本金中結算。另外,每次買進賣出都需交納本金5%的手續費。
2002年起,各類“網絡炒匯培訓班”“炒匯免費講座”在我國各大城市日漸火爆,但玩家們萬萬沒想到,這其中至少存在兩個致命“漏洞”:一是如果在境外網站上進行,這筆錢將會完全不受主人控制,即使理論大勝也毫無保障。二是境外網站上的匯率是百分百的國際真實匯率,但輸贏不由網站支付,誰也無法清楚地知道,客戶的交易是否真正及時得到了“清算”。簡而言之,你輸了就要你的,你贏了想拿走就不容易!
【案情進展】 “狼”入津城展開“圈人”運動
坐落於本市河西區繁華區域的M公司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於2004年誕生的。外籍華人劉某多次到本市考察後,相中了在證券業鬱郁不得志的張某,一番巧妙“洗腦”後讓張某有了死心塌地與他共同奮鬥的願望,以“信息諮詢”爲主業的M公司宣告誕生。公司註冊資本爲10萬元,招聘了幾名對外匯、期貨等知識略通一二的業務員,對外一律自稱“業務經理”,上班前由劉某統一培訓“洗腦”。
很快,接受“培訓”的人漸漸多了起來。劉某自稱代表的是某資本有限公司,客戶可以與M公司的總經理張某及“業務經理”趙某、孫某某等簽訂個人外匯保證金轉讓合約,然後在指定銀行存入不低於5000美元的等值人民幣作爲“保證金”,根據劉某所述該境外公司的規矩,保證金被“槓桿放大”100倍。這樣,客戶便通過網絡獲得了該境外公司提供的交易用戶名和密碼,進入其國際網站平臺將放大了100倍的資金進行外匯合約買賣,輸贏從“保證金”中體現。客戶每交易一手,需交納500美元的手續費,由劉某、張某二人對所有手續費按比例分成。漸漸地,“M”圈進來的人越來越多……
【警方關注】涉案金額數十億玩家大虧報案“狼”浮出水面
表面上看,這樣的交易絕對公平,輸贏的概率各佔一半且完全取決於自己對外匯市場的判斷。實際上,“槓桿放大”的倍數越大輸贏越快、越刺激,也越接近於賭博,公司網站便如同“賭場莊家”一般,獲利越大。這也是爲何這些境外機構一進入中國便紛紛提出放大驚人的100倍,甚至200倍、300倍的原因。另外,每當完成交易,即使匯率完全持平,“保證金”也會自然流失10%。這客觀上也容易造成客戶在匯率小幅度上漲時不甘拋出———所漲部分不夠付手續費的“強大心理負擔”(同理匯率小幅度下降時更不願拋出,結果等來大賠)的情況。雖然這些客戶大多是對外匯或證券市場較爲熟悉的人員,又經過“模擬戰”,但無論如何他們都缺少“網絡炒匯”的實戰經驗,剛入市又碰到如此放大倍數的“槓桿”,大家整體贏少輸多也不足爲怪。
本市漢沽區一名居民,在短時間內即輸掉百餘萬元。而另外一些“炒民”,4個月間交易了473手,支付了近2.4萬美元的手續費,但是投入的63.9萬元人民幣最後卻只剩下6.8萬元,損失大得驚人。
這種情況下,他們來到公安經偵部門、外匯管理部門報了案,希望對M公司進行調查。本市經偵部門與外匯管理部門對此高度重視,認爲劉某、張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並迅速展開了初步調查,市外匯管理局經向市政府彙報後,將該案作爲典型案例上報國務院領導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時,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責成五支隊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與市外匯管理部門聯合展開了調查。由於交易人只與M公司員工個人籤合約,劃轉資金等在M公司沒留下“半點痕跡”,給進一步調查取證帶來了困難。
與此同時,M公司在獲悉客戶報案後“偃旗息鼓”了一段時間,見“沒有動靜”很快又將業務發展到靜海、塘沽及北京、濟南等地,並且還擡高了門檻,將新客戶交納的最低保證金從原來的5000美金提升到1萬美元。爲了進一步開展業務,他們還爲“大客戶”辦理了銀行卡,藉助某銀行的“保付通”業務,讓客戶對保證金的可操控性變得更強。據統計,僅其中20名新客戶加入後,到今年春節就劃款交易1800餘萬元!公司另外還上門服務,派員工到客戶家中下載交易平臺,讓網絡炒匯真正實現足不出戶……一切線索都表明,M公司要變本加厲大幹一場。
【落幕時刻】
全國聯動羣“狼”落網。
此時,全國其他城市也已將類似典型案例上報國務院。由此,此種“網絡炒匯”現象引起了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而根據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和市外匯管理局的調查結果,M公司爲交易人員提供場所,工作人員代收保證金,誘使交易人進行外匯交易,應屬非法經營外匯業務;M公司向交易人收取人民幣,然後折算爲美元,保證金賬戶扣收交易佣金,則構成了非法買賣外匯……
今年3月1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對“網絡炒匯”違法行爲予以認定,認爲“以個人和企業名義,在境內向投資者收取人民幣,使投資者獲得相應的外匯保證金,並通過互聯網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的行爲,屬於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天后,在市政府的親自指揮下,本市外匯管理部門和公安經偵部門聯合行動。3月23日,行政執法首先凍結了M公司及其屬下所有員工的銀行賬戶。3月25日夜,被監控的外籍嫌疑人劉某在北京機場欲出境時被查扣。次日,專案組對其依法刑事拘留。4月24日,該案另一名主要嫌疑人張某被抓獲並依法刑拘。公司“業務經理”趙某、孫某某也先後被公安機關採取了強制措施。根據調查覈實,從2005年4月到今年3月,劉某和張某共收取“手續費”近400萬元人民幣。
【案外突破】搗毀滬上“地下錢莊”
劉某的落網讓M公司與上海“地下錢莊”的交易逐漸清晰,津滬兩地經偵民警聯手苦戰,終於將這個特大“地下錢莊”一舉搗毀,與劉某聯繫密切的“錢莊核心”、外籍嫌疑人甲某、乙某亦被抓獲刑拘。
法律禁止境外炒匯相關風險違者自負
據悉,境內居民境外炒匯的行爲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同時其交易行爲也不受我國法律的保護。在此,公安經偵部門、外匯管理部門鄭重提醒社會公衆,爲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合法途徑進行外匯交易,避免風險。
今年5月份,央行、銀監會、國家外匯局聯合發佈的《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允許國內企業和個人委託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投資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
目前,本市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均已開辦了實盤外匯買賣業務,並將陸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市民可以在銀行進行實盤外匯買賣業務,也可以委託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銀行投資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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