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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開始實施已有半個多月的時間,對於投保交強險後一旦出險應如何索賠,部分市民還不很清楚。天津保險業人士提醒市民,投保時要弄清自己購買的是哪些險種,各種車險產品在同一家保險公司投保,索賠時可以更方便。
據人保有關人士介紹,部分市民對於交強險仍不太瞭解。近來在理賠中發現,當工作人員詢問出險的市民購買的是否是交強險時,部分市民只知道自己購買了車險,是不是交強險就不清楚了。而投保的是不是交強險,在理賠過程中非常重要。市民投保交強險後一旦出險,應報警並向保險公司報案,警方將出具調解書或事故證明,保險公司的查勘人員則將告知市民索賠需要提供的各種材料。如果市民在投保時,交強險和商業三責險等其他配套車險產品都在同一家保險公司購買,索賠時就會比較方便,保險公司理賠也能更快捷。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交強險的保險單;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市民理賠還須注意,出險後通知保險公司要及時,以便理賠人員及時前來查勘。交強險條款規定,因保險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的,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有權重新覈定。因保險事故損壞的受害人財產需要修理的,被保險人應當在修理前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或者更換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有權重新覈定。
另據瞭解,由於目前只有少數保險公司的網點分佈較廣,另一些保險公司的網點還侷限在大中型城市,投保了交強險的市民如果駕車在異地出險,就可能遇到報案後保險公司無法及時查勘的情況。現在保險行業正在着手解決這個問題。此外,根據《條例》規定,在交強險制度實施前已購買商業三責險並且保單尚未到期的,原商業三責險保單繼續有效。因而到明年7月前,如果一輛投保了交強險的機動車和一輛投保了原商業三責險的機動車相撞,這兩輛車將面對不同的賠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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