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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嵐昨接受信息時報連線訪談:『我嘲笑網友所捍衛的貞節大於一切的氛圍』
繼《信息時報》昨天報道女作家陳嵐(網名是深海水妖)在網上拋出『冒死反抗強奸是一種恥辱』的言論後,立即在各大網站社區論壇掀起軒然大波。雖然女作家提出的『保命論』得到一些網友肯定,但其將『冒死反抗』說成是『恥辱』的極端語氣仍然激怒眾多網民。昨天,女作家陳嵐接受信息時報記者網絡連線提問。
1 不冒死反抗並非同流合污
信息時報:發帖的最初起因是什麼?
陳嵐(以下簡稱陳):起因非常偶然,網友『黃塵笑客』曾經寫篇帖子,意思是說王小姐深夜被兩個持刀歹徒攔截,先劫財,她配合了,歹徒說要劫色,她放聲大叫被歹徒連刺幾十刀身亡。事後,黃塵笑客提出疑問,覺得死去的女孩居然沒有引起別人的同情,反而被別人覺得傻,於是寫文章呼喚良知,贊美她是充滿尊嚴的死。我對此出奇憤怒,21世紀了,還有人公開鼓吹讓女性為捍衛貞潔而死,為什麼不直接說『殺死事小,貞潔事大?』於是我就跟帖駁斥,沒想到引發激烈論戰。
信息時報:現在你的觀點遭到網友謾罵,你覺得他們觀點是什麼?
陳:現在人們應該明白,女性遭遇強奸並不是她們的過錯,即使碰上只是一次不幸而已,關鍵是如何將傷害降低到最小,再懲治罪犯,而非考量她們有沒有用生命去拼。生命是不可重生的,沒有生命談什麼尊嚴?在21世紀的文明國度裡,有人謳歌無謂的死亡,不是文明的恥辱嗎?好比60年前的中國,一個少女為了沒見過面的未婚夫守節絕食而死,一群遺老遺少出來贊美她生得偉大,死得光榮,60年前就有過這樣的道德之爭,結果被魯迅等罵得體無完膚。
信息時報:你現在能不能明確一下你的觀點?
陳:處於明顯劣勢無人救援也無法脫身的情況就是冒死,不去冒死反抗是說『不去做明顯會威脅自己生命的舉動』。例如:四周無人仍然拼命喊叫、試圖與持刀歹徒搏斗等就是冒死反抗,除了會讓自己死得更快,讓歹徒更瘋狂,不會有任何好處。女性的反抗有很多種,只有先保存性命纔有更多希望抓住歹徒,並不是非要用生命硬拼,而事實上,社會意識裡有著強烈的潛意識,似乎女性不拼了命就意味著不純潔,不夠意思,就同流合污了。
2 生命與貞操根本不對立
信息時報:你覺得生命與貞操誰更重要?為什麼?
陳:答案很顯然,現在無論是專家,還是一般有正常理性的人,都會平靜地告訴你『生命大於貞潔』。只是討論到女性到底該不該冒死反抗強奸等問題時,他們在某些意識或情感上覺得無法接受。生命與貞操根本不對立,兩者綁在一起就非常愚蠢,被強奸的女性不貞潔麼?這是把女性當貨物、而視自己為貨主的典型男性思維。
信息時報:冒死反抗和不反抗你是怎麼劃分的?
陳:自己生命有沒有受威脅當然是當事人判斷,成年人應該會有基本的判斷吧?再說,我任何時候沒有提倡過不反抗,順從歹徒意圖就是不反抗麼?活下來報警抓住歹徒,制止更多犯罪不是更好的反抗嗎?不比冒死反抗有意義得多嗎?
信息時報:你覺得女性面臨強奸應該如何做?你又會如何面對?
陳:我會衡量,嚴格按照女子防身手冊相機行事。女性應該清醒而明確知道,只是不幸遇到災難,現在要做的盡一切可能保存生命,法律自然會還個公道。事實上,西方國家的女性、男性有這樣的基本常識——生存常識。中國公眾應該明白,女性遇到強奸已經十分不幸,與道德毫無關系,不應該也不需要一個女人冒死來證明。我們應在女性心中建立起理智、清醒的價值判斷,教會她們如何正確保護自己,科學預防和抵抗犯罪,而不是狂熱而無恥地叫囂:貞潔和生命一樣重要!用別人的生命消費自己的言語快感。
3 選擇貞操是男權意識作祟
信息時報:你帖子中說『如果嘲笑能夠讓人警醒,那麼嘲笑吧。』『嘲笑』是嘲笑什麼?
陳:我嘲笑的是一種社會意識,包括網友捍衛的『女性貞節大於一切的氛圍』。無論
你說什麼,女性捍衛的是權利、身體、尊嚴,都是和她的生命在一起,有生命就有尊嚴、權利,如果沒有生命什麼都沒有。如果要以生命作為載體,所有剩下的概念只存在道學家和網友嘴裡掛著的一兩個名詞而言。
信息時報:女性冒死反抗是為了男性甚至社會上對於貞操的看法呢?
陳:事實就是如此。我相信萬分之一或百萬分之一相當小的一部分概率的女性可能是天生有潔癖,甚至強烈到絕對不能容忍別人碰自己一根毫毛,寧可捨棄生命。但我們現在討論的不是特例,而是普遍的社會現象。
信息時報:你不覺得女性選擇貞操是出於本能反應嗎?
陳:我們知道,每個人的正常需要包括生存需要、安全需要、人格需要、自我價值實現需要、獲得社會認知的需要等等多種需求,最基礎也是最核心的就是生存權的需要。為什麼對女性來說,到最關鍵時刻,已經是相對邊緣的本能需求會超過正常情況下放在第一位的生命權的需求呢?背後起作用的是社會環境、歷史文化等因素,是男權至上的傳統意識作祟,對於女性權利的踐踏,是人類文明的恥辱。
4 性尊嚴的說法其實不存在
信息時報:很多網友覺得你有點大女子主義,說得好聽點就叫『民間女權運動的先驅』,你認為呢?
陳:其實,我並不贊成大女子主義,男性和女性最好的相處方式是和諧而平等,意識到兩性差異並能互相尊重,是一種完美的社會形態。而且,男性對女性的尊重本身就是對自己的尊重,不是一個非常轟動的說教,男性對女性權利的釋放就是對自己權利的釋放。
信息時報:女人自覺遵守貞操觀是不是因為女人對男人的依附,所以根源在女人身上,你說呢?
陳:兩性互相需要是正常的需求,男人需要女人,女人也需要男人,是正常的一種平等,我相信在過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確實在社會結構當中,女性在很大程度上以及很長時間內是依附於男性,但社會已經進步到女性基本可以獨立解放出來的程度,我國也是如此。
信息時報:網上有言論說捍衛自己的性尊嚴是女性的本能,你同意嗎?
陳:我不覺得存在『性尊嚴』這樣的說法,相信女性有性自由、性權利,相信有性選擇權,但是把尊嚴和性綁在一起無法接受。再說,性尊嚴和生命並不對立,在被強迫情況之下,以生命被威脅的情況之下受到性侵犯就沒有性尊嚴嗎?如果這樣說,就等於你對所有不幸遭受強奸而活下來的女性說『你們沒有性尊嚴』或者說『你們曾經被剝奪過性尊嚴』,是這樣嗎?不是的。我覺得她們和所有人一樣,一直充滿尊嚴。
5 社會應給予理解與寬容
信息時報:現在,受害女孩更多還要受到社會和旁人眼光,所以不可能不顧自身安危而作出違背社會期望的選擇,你覺得是這樣嗎?
陳:所以要有像我這樣的人站起來,冒著被磚頭砸死的危險說出真話,說這樣真話的人越多,社會環境就越寬松。
信息時報:網上曾經流傳說一些男性會為自己的愛人包裡放個安全套,如果當她們面對強奸,很危險時就把安全套拿出來以減小傷害的可能性,你對這種觀點持什麼態度?
陳:最早應該是美國某些犯罪學家提出來的社會動議,我想在西方很多國家已經是得到提倡和認知,非常合理。你隨身在包裡放上安全套並不表示你隨時打算發生性行為,而是說你預防萬一可能的任何風險,就好像你看外面天可能會下雨帶上一把傘,並不代表你渴望下雨。
信息時報:身為女性,你覺得社會應該如何予以女性更多理解和關愛?
陳:我覺得更多的是靠女性的自尊與自強,而社會是該給予理解和寬容。
陳嵐語錄
①:如果嘲笑能夠讓人警醒,那麼嘲笑吧!這種嘲笑至少代表一種文明的進步,總比聽到贊美讓人安慰,聽到贊美這個少女貞潔的話,我會毛骨悚然的。
②:為了保住貞潔,去冒生命危險,是百分之百的愚昧無知。
③:女人此刻捍衛的是隱藏在她身後的某個男人的權益,她不是完全屬於自己,她的生命權也不是屬於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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