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曾以“四星級飯店4幅名畫遭人調包”爲題報道過本市凱悅酒店餐廳廚師偷樑換柱,將酒店內4幅名畫盜走一案。昨日,該案在和平區法院審理並當庭宣判,涉案廚師陸某被以盜竊罪判刑11年,並處罰金5萬元。
案情回放
4幅名畫5個月先後被盜“松樹瀑布圖”估價13萬
被告人陸某,今年28歲,中技文化,原天津凱悅酒店廚師。法院經審理查明,去年8月至10月間,陸某在凱悅酒店的冬梅廳、潮悅軒、春蘭廳單間內,用事先準備好的贗品書畫將各廳懸掛的由愛新覺羅·溥佐所作的“雞冠花圖”“翠竹圖”“蘭草圖”共3幅換下並盜出酒店,變賣後得贓款3萬元、1.2萬元、2.2萬元,所獲贓款全部揮霍。同年12月21日晚10時許,被告人陸某用預先偷配的鑰匙進入凱悅酒店越秀廳,採用相同手段盜走該廳內懸掛的由愛新覺羅·溥鬆窗所作的“松樹瀑布圖”(經估價價值13萬元)。12月24日,陸某在銷贓時被警方當場抓獲,“松樹瀑布圖”扣押後已發還酒店。
當庭供述
事先丈量拍照定製贗品弄碎畫框玻璃暴露竊行
昨日庭審中,被告人陸某交代,爲了盜取這些名畫,他做了周密的計劃:之前將每幅名畫都用相機拍照下來,隨後再量好畫的尺寸,將這些資料拿到鼓樓一個古玩店老闆那裏,再請人對畫進行仿製。一切就緒後,陸某將假畫帶入酒店,以在單間內玩牌爲由讓同事留好單間的門,或利用下午休息單間沒人的機會,進入藏畫的單間,以假畫換下真畫。去年12月21日,陸某在盜畫時,因藏畫鑲在牆中,陸某用玻璃刀裁下玻璃時不慎將玻璃弄碎,遂用桌布等包起碎玻璃扔在倉庫閣樓處。第二天,酒店服務員發現藏畫玻璃碎了,後又發現桌布包着的碎玻璃,於是報告餐廳經理。酒店方報警後,和平警方發現了諸多疑點,進而發現藏畫被換的真相。
庭審焦點
畫作真假關乎數額認定控辯雙方因此各持己見
陸某的辯護人對案件定性沒有疑義,但指出對盜竊的數額認定不規範、不準確。陸某根本不懂畫,不能僅憑凱悅酒店的章便認定是溥佐的真跡,而且鑑定人也沒有鑑定資質,他們的證言不能採信。
公訴機關則認爲,凱悅酒店的證明材料已經說明被盜的3幅畫是溥佐先生所作,同時被盜的3幅畫已經經過書畫行家和愛新覺羅·溥佐家人的證明,而且從其成交價格上也可證明畫作的真僞。
【法院觀點】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陸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辯護人提出的被盜3幅名畫是否是溥佐的真跡以及銷贓不能作爲依據的觀點,因不影響定罪量刑,法院不予採納,故做出上述判決。
【對話法官】
庭後,本案主審法官張庭長介紹說,按照相關規定,盜竊後的銷贓數額,作爲量刑情節考慮,但銷贓數額高於《兩高解釋》計算的盜竊數額的,則盜竊數額應按銷贓數額計算。此案之所以沒有采納辯護人的意見也基於此考慮。同時本案也揭示出各大飯店管理存在問題,他希望酒店的主管人員應加強內部管理,加強對職工的法制教育。同時,內部人員發現問題應積極制止、舉報,這樣對社會可以避免更大的損失,對被告人本人也可以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