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下發《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軍隊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意見》
中央軍委日前下發《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軍隊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意見》。這是軍隊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是指導和推進我軍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對促進軍隊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指出,加強環境保護,搞好生態建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全面提高部隊戰鬥力的內在要求,是促進軍隊全面建設的有力保障,是滿足官兵享有良好工作與生活環境需求的迫切要求。在全面推進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進程中,必須將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作爲一項重要任務,賦予其應有的基礎地位,予以高度重視和加強。
《意見》明確了任務和目標。到2020年,生態環境建設的薄弱環節得到顯著加強;軍事特種污染得到基本控制,軍事設施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駐國家重點區域流域軍隊主要污染源得到基本治理,軍事區域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制度得到全面落實,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統一監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基本滿足軍事活動和官兵工作生活對環境質量的要求,努力實現軍事與環境和諧、人與環境友好。
《意見》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將軍隊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納入軍隊全面建設整體規劃,建立健全全軍監察、戰區監督、系統和部門監督、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和綜合決策機制,加大經費投入,實行統一監管;各類建設規劃、重大軍事活動計劃和建設項目的實施要以環境承載力爲基礎,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推動軍隊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由消極被動的事後補救向積極主動的事先預防轉變;以保障和促進部隊戰鬥力爲牽引,優先治理危害嚴重、部隊官兵和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污染源,優先抓好軍隊環境脆弱區域的生態恢復,防止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發生。
《意見》強調,各級黨委要把思想統一到科學發展觀上來,自覺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和完善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目標責任制,確保環境目標的實現;要把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工作納入軍隊各項評優創先活動和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考覈的重要內容,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或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環境事故的責任人,要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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