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國家版權局近日已經批覆同意由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按照國家版權局公告的收費標準,對卡拉OK廳使用音樂電視作品收取使用費。卡拉OK廳免費使用MTV必將成爲歷史,這一收費標準是什麼?這筆錢交給誰?昨天,北京市版權局副局長王野霏就一些熱點問題接受了本報記者的採訪。
權威解讀唱一天多掏兩瓶水錢
卡拉OK使用MTV收費將從8月初啓動,對於各方普遍關心的收費標準,王野霏說:“不會像有些人想的那麼可怕,消費一天可能只多掏兩瓶水的錢,遠遠到不了讓商家傾家蕩產的地步。”
-收誰的錢?所有經營卡拉OK的場所
“按照著作權法,使用別人的作品應當支付報酬。並且卡拉OK廳使用這些音樂電視作品是以營利爲目的的,更應該交費。”王野霏說,這筆錢不是政府收取的,更不是亂收費,“就像你買一張CD要掏錢一樣,使用這些作品營利掏錢完全是合理的費用。”
北京目前經營卡拉OK業務的商家衆多,除了專業量販式KTV、練歌房、娛樂城等,很多飯店、度假村甚至大排檔都有經營卡拉OK業務的,他們是否一樣要交錢呢?王野霏給的答案是肯定的,“凡是經營場所都要收費。”
錢交給誰?詞曲作者和MTV製作者
一個作者、一個作者地上門到卡拉OK收費的方式明顯不現實,於是作者們紛紛加入了集體組織統一收費再按照比例劃分。記者從北京麥樂迪餐飲娛樂管理有限公司對外部瞭解到,該公司此前已經開始交費了,但是他們也說不清楚交的是什麼費用,交給了誰。
對此,王野霏說,“此前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一直在向卡拉OK廳收費。”據王野霏介紹,究竟該不該收費的問題,最早是由詞曲作者提出的。從2004年底開始,中國音著協代表詞曲作者收費。
“後來MTV的製作者也提出使用MTV應該交費。”王野霏說,截至目前卡拉OK廳應該交納的費用共有兩部分,一給歌曲的詞曲作者,二是音樂電視作品的作者。
誰來收錢?兩家機構正在協商
這次,國家版權局批准成立了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由該協會代表音樂電視作者來收MTV的費用。而詞曲作者已有音著協代爲收費,這樣卡拉OK廳交的費用就被這兩家協會分攤了,但是分攤比例目前還正在協商。
會不會造成兩家上門收費的情況?會不會重複收費?“目前兩家機構正在協商,由一家代表衆多的著作權人統一收費,收上來以後再給兩家去分,然後再分給各個作者。等協商進行完了,估計就會開始正式收費了。”王野霏說,將來收費的方式很可能是一年收取一次“打包的費用”,而不會天天過來收錢。
收多少錢?計費可能實行模糊算法
關於收費標準,此前已經有了向“音著協”交費的標準,而從8月開始,即將徵收的是“音著協”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兩家打包的費用,由於MTV的標準正在協商,尚未公佈,所以還很難說交多少錢。
“收費的原則是既給著作權人回報,同時又不能給商家造成太大的負擔。”目前有兩種收費辦法納入了國家版權局的視野,一是精確算法,即某一首曲子的某一個MTV版本被點唱一次就計費一次,但這種辦法太難於操作了;另一種是模糊算法,包間使用一天MTV收取一個定額,定額裏再按照統計學原理,抽樣調查後對不同的作品予以分配,“最終很有可能採取模糊算法。”
“不會像有些人想的那麼可怕,遠遠到不了讓商家傾家蕩產的地步,並且可能對消費者沒什麼影響。”王野霏說,目前一個包間一天收10元左右,而制定出來新標準後大概是翻一番加到20元,“這對於一個包間來說也就可能只是兩瓶水的價錢。”
圈裏人說著作權人呼籲收費透明
巒樹:數字統計來源不明
(黑豹樂隊前任主唱、著名歌手、音樂人、製作人)
目前還沒收到音著協關於這件事的通知,我們也不清楚究竟誰會代表我們行使這個權利,如何行使。目前盜版問題始終沒有解決,沒有一個機構可以準確地統計一張唱片的銷售數字,所以我認爲數字統計是目前最大的問題,用什麼方法才能合理地操作才能保證準確無誤。至於分配,我認爲應該兼顧詞曲作者、唱片公司、MV製作方等各個方面,還要考慮網絡。在我們與音著協的合同上,簽署的項目已經有所增加。不過說到頭還是件好事,至少有人想着應該做這件事。
小柯:有收費總比沒有強
(著名歌手、音樂人、製作人)
我是音著協的老會員了,這些年來他們提供的服務進步很大,一開始的一年只有十幾元,後來是幾百元,現在已經上千元,說明他們一直在工作。但是一些細節工作還有待提高,著作權人拿到費用時沒有一個清單能說明這些錢都是哪兒來的、幾首歌、每首歌是多少錢。但有組織總比沒有強,單靠音樂人自己的力量肯定是無法完成這些工作的。至於分成我一直不太瞭解,但具體到MV上,目前的現狀是基本收不到錢。其實國外有很多現成的法律,音著協在制訂新的分成及其他條例時可以借鑑一下。
王兵:應該有個監管機構
(女子十二樂坊簽約的星碟公司藝人經理)
卡拉OK收費辦法的出臺絕對是件好事,但相關問題不得不讓人質疑。誰收錢?誰監督?用什麼支付平臺?如何分配?我認爲除了著作權人、卡拉OK、音著協之外,應該有個類似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律師事務所之類的監管機構,否則無法做到公正公開。如果制度不透明,很容易出現收益人不是付出巨大勞動的著作權人,而成了收費環節中間的人。至於音著協的代理分成,我們沒有任何意見,音著協付出勞動,理應得到酬勞,但我認爲10%—15%就足夠了。其實只要公正,程序透露,就是20%我們也沒意見。”
新聞縱深
新標準面臨5大懸念
在我國,徵收MTV使用費還處於“摸着石頭過河”的起步階段,一些懸而未決、說不清楚的問題使新政面臨諸多懸念。
懸念1:作者能否一夜暴富?
如果某支歌曲某一階段很火,被點唱次數非常多,會不會出現作者一夜暴富的情況呢?王野霏說,分配肯定會考慮到各個歌曲的使用量情況,但是到底會不會出現一夜暴富的情況,在標準出臺前,目前還難以回答。“收取上來的費用將按照事先協商好的比例分配給著作權人,這一比例主要的參考因素是歌曲的使用量情況,同時還將由抽樣統計的結果、會員作者的意見等因素綜合決定。”
懸念2:全國統一收費標準?
全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均衡,那收費標準是否也會有差異呢?對此,王野霏回答說,國家版權局應該會執行全國統一的標準,但是在標準執行過程中肯定會考慮到各地不同的情況,“區域差異一定會有”。
懸念3:非會員作者怎麼收費?
加入音著協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的作者應該從該協會領取自己應得的費用,那麼沒有加入的作者又該怎麼辦呢?記者瞭解到,按照我國的著作權法,作者可以委託律師舉證並且訴訟,也就是說,沒有加入該協會的作者也可以委託律師去“要錢”。
懸念4:唱歌的人如何收費?
除了詞曲作者、MTV製作單位要收費以外,唱歌的人怎麼辦呢?目前提出來問題、打官司、“鬧”得比較兇的是詞曲作者和MTV製作單位,王野霏說,先抓住主要矛盾滿足他們的要求,而歌唱表演者暫時不會考慮。
懸念5:作者不明收費歸誰?
當今歌壇也存在很多歌曲歸屬不明的情況,有的歌詞曲作者已經過世,這些情況該怎麼辦呢?按照國際慣例,著作權保護的年限範圍是50年,也就是如果作者過世50年以上,這些歌曲就“自動充公”,再加上一些署名是“佚名”的歌曲,這些費用還用不用交呢?這些問題尚在探討中,有待進一步詳細的解答。
前景預測對價格影響不大
版權局:提價也不會多
王野霏再三強調說,收費只是行業集體管理組織和卡拉OK廳之間的事,對消費者的影響不大。第一是商家爲了取得競爭優勢,不會把這部分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二是即使提價了也不會提很多,如果按一個包間一天20元計算,一個小時也不到2元錢。
KTV:多數不會提價
北京麥樂迪餐飲娛樂管理有限公司對外部的有關人士對記者說,他們不會用提價方式來應對收費,只會在內部消化,“利潤雖然下降了,但是提價的舉動非常危險。”
歌來美KTV市場部的一位工作人員也表示,目前公司的管理層正在針對這項政策進行商討,目前沒有調整價格的計劃,“唱歌應該不會漲價。”
北方鑫櫃KTV的相關負責人也明確表示,近期也沒有調整價格的計劃。
消費者說期待卡拉依舊OK
“這沒什麼應該不應該,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不多收費就行。”
“主要擔心價格是不是貴了,比如一小時貴幾塊錢無所謂,如果一小時貴20元以上,就要減少唱歌次數了,畢竟現在唱歌已經很貴了。”
“這是經營者給錢,而不是消費者給錢。這個收費是合理的,就如同電影院放映別人新拍的影片,是要付版權費的。”
“KTV裏有很多歌曲是港臺歌曲、外國歌曲。請問,這個版權費怎麼支付?內地歌曲被點唱的機率並不高,多數被收取的版權費就不知道該交給誰,這很可能最後造成以別人的名義收費,最後落入了自己的腰包。”
“費好收,但能否進行合理的二次分配就是個問題了。我建議將音像製品分爲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兩類進行銷售。卡拉OK廳必須使用營利性音像製品,這樣既有利於音像製品相關權利人能直接從音像製品銷售利潤中獲取收益,也便於統一相關行政機關的執法尺度。
數字KTV巨大的收費空間
●10萬家:我國目前大約有10萬家KTV。
●17.5萬元:如果按照平均每個KTV有20個包房計算,每個包房每小時即使只賺10元錢,一個KTV一年的消費量超過17.5萬元。
●6萬至10萬元:我從來沒有拿過KTV一分錢。現在製作一首MTV的成本大概在6萬至10萬元,這最基本的投入就已經很難收回成本了,如果再加上維權支出,成本太高了,現在很少有歌手願意出MTV了。
●4億美元:盜版正在侵蝕着整個KTV市場。目前中國音樂市場大約90%爲盜版,盜版音樂市場規模已達4億美元左右。
鏈接新聞
電臺電視臺也將爲音樂買單
在北京,三星級以上的酒店最先開始徵收背景音樂費,後來超市、商場、餐廳、傢俱城等場所也先後開始交背景音樂費了。但是這些機構的收費標準與他們的營業收入比較都不高,王野霏舉了個例子,“動物園裏放音樂現在是一年交一萬。”
他同時透露說,繼卡拉OK廳交費以後,目前有關機構正在醞釀廣播電視機構播放音像製品交納使用費的情況,也就是說將來電臺、電視臺播放音像製品也不白用了,他還說,這一辦法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臺。
鏈接觀點一首歌的收益分成幾份
根據規定,卡拉OK使用MTV收費將從8月初啓動,包房每天要掏出十幾元支付版費。
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的“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和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的“卡拉OK音樂電視收費”,一個是文化部批准的,一個是版權局批准的。那麼,究竟該由誰來充當扮演“音像著作權收費員”的角色?
目前各方尚無定論,但關於收益如何分配的分歧似乎已經開始。
“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是基於2006年3月1日發佈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中對娛樂場所內容管理的要求,由文化部授權文化部文化發展中心進行建立的。“提供中介服務,幫助版權人代收費用”的說法,仍值得細細品味。
“文化部是管內容的,收費應該是版權局的事。”中國音像協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由音像協會來負責監管實施音樂作品盜版問題,這是符合我國《著作權法》和《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
據瞭解,管理部門初步預想是建立一個統計點播次數的系統,只能對歌曲的點擊次數進行管理,收費不是其管轄的範圍。即便收費,標準也應該參照版權局的有關規定,而不是自行制定收費標準。
根據中國著作權法,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包括MTV權利人有權獲得報酬,通過這種集體管理組織形式替權利人收取,又導致這部分人很難行使權力,因此接受這一方案將比較困難。
記者獲悉,文化部將啓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製作“統一曲庫”,並在鄭州、武漢和青島三個城市首先試行。儘管如此,但分歧依然存在着。
各地反應
廣州KTV包房每天交十幾元
廣州卡拉OK使用MTV要收版權費的計劃,預計今年8月初將啓動。記者從當地有關部門瞭解到,目前,國家版權局初定的收費標準是,每個包房每天收十幾塊錢,大小包房收費相同。不過具體的收費數額將在近日公示一週,之後召開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再最後確定。
摘自《新快報》
瀋陽KTV僱人改歌規避版權糾紛
沈城部分大型KTV的老闆近日表態:“我們肯定不漲價。”難道他們願意獨自承擔MTV版權費?原來,這些大型KTV的老闆們找到了改歌的對策。一位老闆昨日透露:“現在很多瀋陽的大型KTV早在兩年前就開始研究如何規避版權糾紛的問題了,其實,通過改變MTV的音樂、畫面等辦法,就能輕鬆地避開版權糾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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