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和大會已經開始醞釀下屆祕書長的人選問題。讀者們可能會問:新祕書長究竟是怎樣產生的?
法律規定相對簡單
其實,《聯合國憲章》(以下簡稱《憲章》)和相關決議關於祕書長產生辦法的規定是相對簡單的。
《憲章》第97條規定:“祕書長應由大會經安全理事會之推薦委派之。”這就是說,祕書長的產生在程序上分兩步:首先是安理會的推薦,然後大會任命。祕書長職位的候選人必須得到安理會和大會兩者的支持才能當選。
除上述《憲章》原則性的規定外,還有聯合國大會1946年1月24日通過的第11(1)號決議較具體些,該決議對實踐具有指導意義,主要內容有:(1)大會應以祕密會議方式討論(祕書長)提名與任命問題,安理會應儘可能向大會推薦一名候選人,以避免在會上就提名問題進行辯論;(2)無論安理會或大會投票均應採用祕密投票;(3)確定首任祕書長任期爲5年,期滿時可連任5年。關於以後各屆祕書長的任期,由大會和安理會根據未來祕書長之經歷決定;(4)根據《憲章》第18條和第27條的規定,祕書長應由安理會7個理事國之可決票(自1965年安理會理事國增加到15個後,可決票數也相應改爲9票),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之同意票提名,經大會以到會及投票的會員國多數表決任命之,除非大會自行決定需要三分之二多數。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關於遴選祕書長的許多具體細節是上述文件無法規定的,只是在實踐中根據上述文件和各方之間的諒解,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習慣做法。例如,安理會在推舉祕書長時不但以祕密方式進行,而且由主席當場開票,確定人選後,緊接着就通過向大會推薦人選及其任期的決議,大會一般根據安理會的推薦通過有關決議。但是,如有兩個以上候選人,安理會一般應先進行所謂“摸底投票”,獲9票以上且無常任理事國的反對,得票多者才獲正式候選人資格。
“摸底投票”有妙用
在有兩個以上候選人的情況下,爲考慮安理會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候選人的處境,安理會不會貿然舉行正式投票。安理會成員首先要了解各個候選人可能獲得的支持率和有無常任理事國的反對票,只有把兩者綜合起來才能判定候選人當選的可能性。有時這種非正式的投票需要不止一次地舉行。1981年祕書長換屆任命時有兩位參選人,一位是已擔任了兩任祕書長的奧地利人瓦爾德海姆,他想謀求再次連任;另一位是時任坦桑尼亞外長的薩利姆。美國支持前者,中國支持後者,中美分別對對方支持的人選各自投了16次否決票,這種就是“摸底投票”。這種投票雖然不是正式投票,沒有法律效力,但這種投票對安理會了解各方意圖以進行決策是關鍵性的,並對正式投票具有決定性影響。
1996年11月安理會審議祕書長遴選問題時,當時僅有一位候選人,即當時在任的祕書長加利(埃及人)謀求連任。但美國反對,並提出先搞“摸底投票”,再表決安理會決議草案。結果在11月19日的無記名投票中,14票贊成,1票反對。由於這一反對票來自一個常任理事國(紅色選票),決議草案被否決。
在加利被否決後,非洲統一組織(現改稱非洲聯盟)改變立場,只堅持由非洲人連任祕書長,而不再堅持推舉加利作爲唯一候選人。這樣一來,就好像打開了閘門,一下子從非洲涌現出12個候選人來,可謂“人才濟濟”。但由於候選人需要政府提名等程序,最後保留在候選人名單上的只有4個人。加利看到自己已不是唯一的候選人,若繼續參選,不可能保持此前的高票。所以,他通知安理會主席稱:他決定暫不做候選人,希望安理會暫不投他的票。這就是當時在聯合國盛傳一時的加利“中止競選”,其實這是加利宣佈退選的明智做法。美方對此立即表示歡迎。
常任理事國是關鍵
上述事實說明,儘管加利在安理會15個成員中獲得了14票的高票,但由於美國(常任理事國)獨家反對而迫使加利退選。可見常任理事國在遴選祕書長的問題上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這在加利退選後的非洲4位候選人的角逐過程中表現得尤爲明顯。
從11月19日否決加利後,經過20天的籌備,終於爲下一輪非洲4位候選人的角逐做好了準備。從12月10日至12日的3天時間裏,一共舉行了7輪投票,結果都沒有人能夠出線。但從7輪投票結果看,候選人之一安南的得票一直是領先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第6輪投票中安南獲得13票,反對票中只有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國各1票。這就很清楚,2張反對票分別來自法國和埃及。埃及爲其本國的加利落馬而耿耿於懷,這是可以理解的。而法國則在安南身上發泄對美國的不滿,因爲美國事先未同法國商量就宣佈不再支持加利。此外,法國與美國唱反調也是要顯示其獨立性,提高自身國際地位,擴大其對國際事務的影響。當然,法國最終還是要考慮法美總的合作關係,不能也不願同美國一直硬頂下去,最後還是選擇了妥協。12月13日中午12點,人們苦等了半天之後,突然振奮起來,大家輾轉相告:法國大使收到政府指示,法國將轉而支持安南。這時形勢急轉直下,“摸底投票”也就不再需要了。
中國遵循三項原則
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唯一的發展中國家,一貫維護聯合國的尊嚴和權威,按照《憲章》和有關規定辦事。在聯合國遴選祕書長問題上,中國大體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第一,中國堅定地維護地區輪任原則。今年這一次輪到亞洲出任聯合國祕書長,中國也會堅定地予以支持。
第二,中國希望祕書長應當領導聯合國在解決和平與發展兩大問題方面有更多的作爲,應當維護佔聯合國會員國絕大多數的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因而,中國對祕書長人選的考察和要求是嚴格的。安南最後獲得安理會的一致推薦,固然是各方妥協的結果,但也是同安南本人的學歷、經歷和能力等條件分不開的。
第三,中國希望聯合國祕書長的任何候選人不應損害中國的國家利益。此外,候選人不應來自一個與中國沒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這一條也至關重要。(文/秦華孫 中國前常駐聯合國代表 錢文榮 新華社聯合國分社前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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