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第一部地方體育法規《天津市全民健身條例》正式頒佈實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俞海潮參加該條例實施新聞發佈會並講話。
《條例》從2003年醞釀到頒佈實施,經歷了3年時間,在制定過程中,始終緊緊追隨天津體育跨越式發展步伐,經過調研、起草、修改、審議,12易其稿,最後於今年5月24日經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28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定於昨天在本市實施。
《條例》共27條,對本市全民健身工作作出了具體法律要求。這部法規旨在推動、解決、強化各級政府對全民健身工作的領導、指導、保障、服務、管理職能,解決調動社會各界對公民健身活動的支持,解決增強公民的健身意識,解決推廣科學文明健身四方面問題。《條例》具體規定了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區應建設公共體育設施。本市的公園具備條件的應對晨練公衆免費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在不影響教學和安全的情況下,應當向社會開放等具體內容。
《條例》的頒佈、實施,將爲天津羣衆體育健康、持續、快速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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