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管委會獲悉,目前,《天津開發區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已經進入到後期審查階段,該條例將有助於促進各方對環境建設的投入。
目前,開發區每年投入環境建設的資金超過GDP的2%,達到發達國家水平。“十一五”期末,這一比例將提高到2.5%以上。《天津開發區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審查通過後,其補貼機制、鼓勵項目與辦法、示範工程獎勵等內容將爲開發區循環經濟試點方案提供強大助推力,也將成爲最爲重要的階段性成果。
隨着天津開發區經濟的迅速發展,其每年投入到環境建設方面的資金也日益增多。近三年來,其投入資金總量達到33.57億元,陸續建設了市政污水處理廠、電鍍廢水處理中心、新水源廠、垃圾焚燒發電廠等一系列環保基礎設施,同時還建設了採用先進流化牀技術的熱源廠、以輕軌和有軌電車爲主的公共交通網、仿生的水源保護地等環境友好型基礎設施,使開發區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環境質量一直保持良好穩定。
據瞭解,目前發達國家每年用在控制環境污染方面的投入,大概佔GDP的1%到2%。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一個國家在經濟高速增長時期,要有效地控制污染,環保投入要在一定時間內持續穩定地佔到國民生產總值的1.5%。天津開發區投入到環境建設中的資金主要來源是開發區管委會和企業自身投入,建設項目包含: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如:集中供熱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城市垃圾處理工程)、工業污染防治、環境管理能力建設等方面。每年平均實施約40餘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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