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魚好吃,味道不錯。”當你向朋友詢問,天津最近吃什麼最流行時,很多人會這樣回答,而且大家吃烤魚認一個名叫“魚酷”的烤魚店。然而,昨日,市民李先生帶着全家老小從東麗區到河西區特意來吃烤魚,卻因爲走錯了路,誤進入一家叫“魚醋”的烤魚店。李先生認爲,自己被“李鬼”給蒙了,“魚醋”是想借“魚酷”發財。
專程吃烤魚誤入“魚醋”
昨日中午,李先生開着車帶老婆孩子一起專程來市區品嚐烤魚。由於沒有記住朋友提供的“魚酷”在河西區圍堤道上的地址,李先生誤來到解放南路上。在翔達公園附近,他們找到一家烤魚店,以爲就是正宗的“魚酷”,一家人高興地品嚐了烤魚。酒足飯飽後,李先生給朋友打電話時才知道,自己吃烤魚的地方並非真正的“魚酷”。李先生很氣憤,開車返回用餐的那家店仔細辨認,這才發現,“魚酷”竟然是“魚醋”,“烤全魚”則是“烤活魚”。
實地對比確實有點像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這家位於解放南路上的兼營(實則是一家火鍋店)烤活魚的“魚醋”。不論是近看還是遠看,“魚醋”在招牌整體顏色、設計、廣告字字體和選用的魚形圖案上,都十分類似幾百米遠的“魚酷”。只是“醋”字字體稍小。在“魚醋”後面標明“烤活魚”。
隨後,記者又來到距離“魚醋”不遠的“魚酷”。相比之下,“魚酷”的“酷”字與前面的“魚”
字字體一樣大小。在“魚酷”幾個字後面,清楚地標着“烤全魚”3個字。
律師:這種行爲屬於商標侵權
天穹律師事務所張律師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衆所周知,全聚德生產了“北京烤鴨”,擁有“全聚德”的商標。假設甲公司也生產烤鴨,稱爲“金聚德烤鴨”,乙公司也生產烤鴨,稱爲“北京烤鴨”,那麼甲公司侵犯了全聚德的商標,因爲“金聚德”足以讓消費者產生誤認。乙公司則不構成商標侵權,因爲“北京烤鴨”是一種產品的通用名稱。“魚酷”和“魚醋”也是一樣的道理。
“魚酷”:如情況屬實將“討說法”
就此事記者採訪了“魚酷”天津分公司的負責人,這位負責人稱,“魚酷”商標已經註冊,他們會對此事進行調查,如情況屬實,他們會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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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爲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並足以造成誤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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