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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雲突變
時間定格在7月11日下午4時02分,西青區楊柳青鎮某租房處門口。
兩名從雲南不遠萬里駕車趕過來的“毒鱷”往越野吉普里塞入兩個行李包,拍拍手準備離去。他們並沒有像警方想象的那樣,交出一包毒品給送行人王某。此前,緝毒警方已經通過銀行賬號查明,購毒人孟某已匯入數萬毒資,雙方兩個小時前也曾在市區內碰頭吃飯,但始終沒有意料中的毒品出現。
換言之,萬事俱備,大宗毒品卻“丟”了!
抓還是不抓?不抓,雲南毒販轉悠片刻後就會駕車離津。抓,沒有毒品缺少證據,嫌疑人極有可能閉口不談,12小時後很可能就得放人。
專案指揮部在沉思,時間也進入讀秒階段……
這是南開緝毒警方與市刑偵局緝毒處聯合發起的一次掃毒行動。
南開緝毒民警經細緻偵查獲悉,紅橋區一男子孟某和好友穆某開始販毒。經偵查孟的上線也被確定爲暫住西青楊柳青的山東籍男子王某。
專案組進一步監控查明,王某7月初從雲南空手返津後,會有云南毒販親自駕車從當地送貨入津,隨即張網以待。7月11日凌晨,雲南毒販駕車入津。接着,匯款、接頭、分手,一切都按部就班,未曾想最後卻風雲突變,毒品丟了!
爭分奪秒
4時05分,專案指揮部下令,同時行動,一路監控雲南毒販和王某,如分開則密捕王某,利用雲南毒販出津的半個小時突審尋找證據,然後在津冀邊界截獲雲南毒販;如三人不分開則繼續監控。第二路迅速扮成吸毒人員,給孟某打電話“要貨”。
當變則變,機不可失。
扮成吸毒人員的緝毒民警迅速與孟某取得聯繫,表示願出高價。孟某答應送貨,雙方約在新安購物廣場樓下———這兒距孟某紅橋住處近,警方在爭分奪秒。
畫面切到西青楊柳青。監控民警不急不緩地“咬”住了那輛僞裝後的雲南運毒車———狡猾的嫌疑人故意半夜入津,然後又卸下了雲南當地牌照,更換了一副假牌照。該越野吉普在楊柳青緩慢轉悠,似乎是察覺到了什麼,實際上則是一種狡猾的“習慣性試探”。
警方由上述種種細節分析確認毒品已到孟某手中。
魔高一尺
4時46分,孟某順利趕到新安購物廣場附近,向“緝毒民警”推銷。錢、毒交易的一剎那,孟某被戴上手銬,收繳交易毒品0.4克。車內突擊審訊隨即展開。埋伏在紅橋的民警同時對孟某住處展開搜查。
審訊火力點被集中在兩點:“毒品哪來的?所購大宗毒品在哪?”
4時49分,西青報告,雲南毒販有駕車提速駛離的意思,王某很可能也會一同離津,請求抓緊時間。
專案指揮部通知“新安審訊組”,一個字———快!
前期的工作是細緻而周全的。4時51分,妄圖閉口不言過關的孟某被點中“死穴”,交代毒品系剛纔雲南毒販楊某等二人通過王某販賣給他的。別小看了這0.4克,專案指揮部迅速發出對雲南毒販的抓捕令。
4時52分,3輛化裝過的警車採取行動,將停下買水的雲南毒販楊某二人及中間人王某一同抓獲。三人矢口否認販毒。
此時,孟某再也不說一句話,咬死了就這麼點毒品,沒別的“貨”了。此時,雖然已有證據,但如果找不出大宗毒品,楊某等仍可能會“溜走”。
道高一丈
4時55分,紅橋搜毒民警彙報稱,其住處陳設十分簡單,搜出的毒品只有不到2克,應該沒有了,現正在搜索第二遍。
毒品肯定不在其暫住處。那放到了哪裏?
所有監控民警都仔細回憶,最終一個細節被想了起來,在飯館內,毒販楊某和孟某曾先後上廁所———交易有可能就發生在廁所內!這一細節,又讓民警想起一個細節,孟某回家前,曾進過家旁邊的一個公共廁所———而孟某住處是有廁所的,他沒有必要多此一舉!
“公共廁所!”審訊民警猛地說出這個名詞,孟某頓時變了臉色。
6時01分,守候在孟某家樓下的民警在該公共廁所牆磚內找到了被孟某藏匿的毒品海洛因,共400克。楊某等三人也低頭認罪。
至昨日,南開警方已將穆某及相關吸毒人員悉數抓獲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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