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爲保證出租車計價器的計量準確,司機每年都要到計量中心去校正計價器。7月中下旬,湖南省衡陽市的一些出租車司機先後找到新聞單位反映,稱當地質監部門下屬計量中心的少數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之便,對出租車計價器功能進行調整,侵害了乘客和司機的權益。
“包年”維修的奧祕
衡陽市某出租車公司幾名出租車司機反映,按照國家的強制性規定,出租車車主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技術監督管理部門下屬的計量中心對車上的計價器進行覈驗,以防止因計價器計量誤差使司機或乘客的利益受到損失。
據介紹,以前,衡陽市每輛出租車一年要繳納校表費90元,但從今年計量中心推行“包年”維修之後,該種收費提高到了360元。而同時並存的“不包年”維修,繳納的費用則維持不變。
這些出租車司機投訴,自從計量中心對出租車的計價器推出“包年”維修之後,他們察覺到其中的“包年”與“不包年”兩種方式中大有文章—包年車的計價器居然跳錶與後者不一樣,而且還是在職能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操作下完成的。
一位張姓出租車司機反映,“包年”與“不包年”的計價器在跳錶上的差異是計量的脈衝數據不一,從而導致兩種車子的計量尺度相差不等。“我們瞭解到的情況是,有相當一部分出租車計價器跳得比一般車快,同樣距離算的錢也多。”
“如果距離長了,這種差別會更加明顯。”一位司機說,“包年”車的表跳得快,乘客要付的錢也就多,司機的收入會高不少。這種情況在開始時還很少有司機知道,後來相當多的車主和司機都瞭解其中的祕密了。
張認爲,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爲衡陽市技監局計量中心想讓出租車司機都來使用包年的計價器。“這樣,實際上不僅侵害了乘客的利益,也侵害了部分司機的權益”。
兩重壓力?
一位劉姓司機承認,自己也是受鼓動才“包年”的。“原來的收費是不要交那麼多錢的。但是我們這些司機看到別人的車可以跳得那麼快,心裏總會有些不平衡”。
他說,自己公司的老闆也知道這件事,但因爲不損害公司利益,也就不聞不問了。
張姓司機還發現,如果不在衡陽市技監局計量中心對計價器維修校正,而僅僅繳納每年一次的90元校正費,出租車計價器比外地普通車的計價器也要慢一些。
他說,像他們這樣的司機自然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如果沒有去調錶,不但不能像造假司機一樣多收入,情況還會比外地司機要差。
“他們就是爲了逼迫我們去‘包年’,這樣一來,如果我們不從,就會每天比別人少賺幾十元。”
爲了印證張的說法,記者找了兩臺“包年”與“不包年”的車進行對比實驗。兩臺出租車從衡陽市質監局門口附近一賓館出發,在同一時間往衡陽市中心的解放路一起跑了兩公里的車程。
很快,記者坐的這臺車的出租車計價器就跳到了兩公里,而沒有“包年”的出租車才跳到了1.7公里。同樣的路程,包年的出租車竟然比沒有包年的出租車少跑了300米。
看到這個情況,記者乘坐的這臺包年車的司機承認,自己是給了“好處”的。以前是送煙,現在則是計量中心改要交錢包年了。
張姓司機進而指出,自己的出租車現在脈衝可能是680,而對方的車脈衝估計已經搞到了580了。這樣一計算,張每天要比對方少賺幾十元。
這些錢都是消費者多付出的部分。衡陽市全市大約有1400多輛出租車,包年的車有兩三百臺,以每臺車多收80元計算,每天衡陽市乘坐出租車的人就要多付出1萬至2萬元。
現場探密
爲了覈實司機們所說造假內幕是否屬實,記者隨即通過張姓司機的朋友開着一臺沒有包年的出租車來到位於衡陽市雁峯區南郊的計量中心,進行深入調查。
趕到計量中心時,記者發現,當天在此校正計價器的司機大約有10多人。每輛車不管是“包年”還是“不包年”,都要進行“臺檢”,以檢測出租車計價器的準確性。
記者隨後繳納了360元的“包年”費用,再拿着單子來到了負責校正計價器的部門。接待的是一個30多歲偏胖的男子。
此時,正在做臺檢的出租車車主都忙着與辦公室裏工作人員搭訕。其中,一個出租車公司的老闆帶着三個人也在辦理調錶的手續,其中有兩個人是來換表,一人則是來裝新表的。
爲了要求對方少要點費用,那位30多歲、一身名牌服裝的老闆正在與工作人員套近乎,遞檳榔、送煙,忙個不停。
“少不了好多,你們乾脆就搞包年的,可以調快點。”偏胖男子似乎不太在意對方的殷勤。
就在大家都在等着校正計價器時,一名工作人員跑進辦公室在一份單據上寫上了670的數據。這個數據是沒有“包年”的出租車計價器的脈衝。
記者隨後與計量中心簽訂了一份“包年”的協議。依照規定,本來協議應該是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但是,該中心的工作人員之後並沒有把簽訂好的協議交給作爲乙方的記者。
過了不久,帶來的車子調試已經完畢,很快這臺車的脈衝就由670變成了620。司機告知,脈衝變得越低,表就跳得越快。
他的說法在隨後的一個實驗中得到了證實:同樣跑了兩公里,經過調試的“包年”車,計算的路程多了整整200米。
湖南天戈律師所律師羅秋林等告訴記者,他們也接到過司機的投訴。羅等人認爲,計量中心的幾名工作人員如此而爲,實際上是利用自己的職權,爲了一小部分人的非法收益,而侵害了消費者的公衆利益。
按照《計量法》的規定,這種檢核出租車計價器的職能屬於法定職責,因此他們的行爲是瀆職,已經構成了犯罪。如果考慮其社會危害太大,知情的司機還可以直接向司法機關進行舉報。
質監局的解釋
7月28日上午,在衡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法制科,一負責人對記者提出的問題給出了一個答案。
該負責人說,確實發現了有少數幾個計量中心的工作人員在私下操作。但該中心進行“包年”並非在於牟利,而是爲了方便出租車的司機。
原來該局發現有些司機自己擅自在計價器上搞鬼,結果在和交通警察聯合執法時,抓到少數司機在表上壓東西或者干擾儀器正常運轉,使得表跳字加快的現行。因此,他們提高了服務,以防止舞弊事情發生。
他說,現已發現是該局計量中心一個科室人員在幫人忙,在表上調動了脈衝量。“他開始好象也是幫人忙,後來圈子裏面知道的人越來越多,他也無法停止了。”
該負責人說,這個事情發生後,在衡陽市局和湖南省局裏影響很大。省局領導十分重視,並派了調查組進行了幾天調查。這個肇事的工作人員姓陳,聽說已經被檢察機關帶去問了兩次話。
7月28日中午,衡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陳局長接受了記者們的採訪。陳認爲,調計價器跟“包乾(年)”費用沒關係,是司機自願簽訂合同的。
調查組找肇事的工作人員問話,該人的解釋是:原來是朋友找他幫忙,結果慢慢就傳開了,找他幫忙的人很多,他自己也控制不住,陷入其中。之後也有司機到局計量科反映過這個問題,局裏的主管副局長到過檢驗中心,要求整改。但沒想到情況仍未改變。
陳指出,出事的部門是計量中心的計價器檢驗室。該部門是3個人一組,一個檢,一個審,一個核。現在調查的初步情況是個人行爲。肇事的工作人員早被停職檢查,調離崗位。
陳局長說,出租車的計量也不是外界所說的那樣,可以無限調高。“他們開始都是在國家檢驗規程(出租車計費計價器檢定規程)允許的範圍內,-4%~+4%,一般都是按照3.8%調定。”
陳表示,國家後來爲了保護消費者利益,就修改了標準,變成-4%~1%之間。結果這些人還是按以前的標準,就是按3.8%改,結果就超出了誤差的允許值。
他認爲,這樣的話每跑1000米就是多了38米。如果只算每一個消費者的話,損失也不大,要跑20多公里纔會多出1公里。當然這個事情因爲牽涉到那麼多的消費者,問題是很嚴重的。這種做法影響很壞,嚴重影響了該局的形象。
陳局長介紹說,他們已經採取了一些處理措施。包括,對可能調過的疑似車輛全部召回,免費重新檢。在全市共有的1400多臺出租車,目前疑似的(舞弊)車輛是140多臺。他們要求在8月6日前全部檢驗完畢。
對於包乾修理費之事,凡是交了包乾修理費的,如果不願意,必須把這筆錢退給司機們,願意的則繼續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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