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6年4月4日,山西陽泉市礦區300多位普通市民敲鑼打鼓集體聯袂自發向陽泉市委、政府、公安局贈送『為民除害 大快人心』錦旗。當日,市民送錦旗緣由被公安部列入重點督辦大案的陽泉礦區馬家坪地區系列殺人案,3日凌晨由陽泉礦區警方告破。自1992年至今作案12起殺死殺傷12人的犯罪嫌疑人楊樹明終於落入法網。
山西省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10日對14年間行凶導致9人死亡、3人受傷的陽泉礦區系列殺害婦女案凶手楊樹明作出一審判決,楊樹明因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死刑和有期徒刑13年,二罪合並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40歲的楊樹明,初中文化,山西省壽陽縣落摩寺鄉五臺?村人,原系山西陽煤集團京宇磁材公司二廠工人。2006年3月28日,因涉嫌故意殺人被陽泉礦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執行逮捕。
經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因婚姻、生活壓力,被告人楊樹明對現狀產生強烈不滿,遂產生向社會發泄報復。從1992年3月起至2006年2月的14年間,楊樹明以夜間和雨雪天氣為隱蔽,以侵害婦女為目標,瘋狂作案,濫殺無辜,先後致16歲至42歲的9名女性死亡,3人受傷。
檢察機關還查明,1993年元月,被告人楊樹明在盜竊他人自行車過程中被發現,楊樹明對被害人采取暴力,連捅數刀,致被害人重傷,構成搶劫罪。
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於8日公開審理此案時,被告人楊樹明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審理,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樹明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於10日公開宣判楊樹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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