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1日對一起具有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據法院介紹,此案是北京首例涉黑案。
今年45歲的北京市順六環停車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亞東,曾因犯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後與其弟胡亞風建立和發展了32人組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稱霸一方殘害羣衆,並在個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提供的庇護和非法幫助下,實施有組織犯罪。
11日,二中院以胡亞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13種罪,判處其20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262萬元;以胡亞風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10種罪,判處其19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262萬元。
二中院還分別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判處王續革等30名被告人3年6個月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時,對另外兩名涉案犯,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處程德龍3年有期徒刑;以賭博罪判處佟亞基1年6個月有期徒刑。
據介紹,這34名被告人中包括無業人員、農民、個體經營者、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員工、國家工作人員等。其中,年齡最大的54歲,最小的18歲,9人繫累犯。34人共作案54起,涉及非法持有槍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罪名16種。
法院查明:胡亞東、胡亞風於1996年至2005年間,陸續糾集刑滿釋放的王續革、田務臣、李明志、姚順勇及何立新等數十人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這個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長期在北京市順義地區有組織地以暴力、脅迫手段稱霸一方,有組織地多次實施故意傷害,非法買賣槍支、彈藥,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經營,僞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行賄,包庇,窩藏,幫助毀滅證據,賭博,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影響。
同時,胡亞東以黑養商,通過賄賂、收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他們的庇護和非法幫助下,逐步發展成爲以順六環停車服務有限公司、非法採砂場、順義區後禮務村承租地爲依託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胡亞東、胡亞風分別將非法收益的一部分用於給組織成員“發工資”,購買槍支、彈藥等,併爲組織成員犯罪後疏通關係幫助逃避法律制裁,支持組織違法犯罪活動。
法院認爲,胡亞東、胡亞風大肆進行有組織犯罪,作案時間長、社會危害性大,在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發展及犯罪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系首要分子,應對其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實施的所有犯罪承擔責任;王續革、姚順勇、何立新、李明志、田務臣在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對其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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