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俗稱打獵,是讓我們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
在人類發展的早期,打獵是謀生的重要手段,獵物是維持個體乃至種族延續的必需品。據說,我國最古老的詩歌之一就是“削竹,續竹,飛土,逐肉”,8個字便將先民從準備弓箭到射殺野獸的過程表現無遺。今天的餐桌上雖然仍少不了飛禽走獸,但很難再聽到是何人親手獵獲所致,唯一還保有點那種意思的恐怕也只有甩竿垂釣了。
打獵之所以逐漸退出人們的視野,主要原因是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在野生動物因生存環境遭人類蠶食而數量劇減之後,我們已認識到保護它們的重要性。用一句頗爲言簡意賅的話說,保護它們(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這些年,國際上的動物保護組織屢有頗具影響的舉動,前幾天本報也曾刊發一組圖片,一些反對食肉組織的成員將自己赤身裸體封束在大的模擬保鮮盒內公開在鬧市中展示,令人印象深刻。國內民衆在此方面的認識也大有提升。此次,國家林業局原本打算低調處理的野生動物狩獵權的拍賣,因受到輿論關注而宣佈推遲,就是我們社會在觀念、思想上進步的最佳佐證。
此外,媒體上不少專家或普通民衆對狩獵權的公開拍賣會不會產生一些不良後果予以的猜測、關心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畢竟我們的國情就擺在那裏,此例一開,難免會有實施、操作不當之處,也不排除有極個別人從中違法亂紀,損公肥私藉機“發動物財”的可能。
但我認爲,雖有上述風險,但也不能因此而裹足不前。有計劃、有限度、有組織地舉辦一些狩獵活動,好處還是很多的。前幾年就有報道說,有些獅虎飼養基地因爲這些大傢伙繁殖過快又不準屠宰,費用難以爲繼,有鑑於此,以人爲的手段對一些數量恢復較快的野生動物進行調控還是有必要的,當然此事一定要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在國家有關部門的全盤謀劃下進行,當然還要加上一條:空前透明的輿論監督。這也算是爲大局而犧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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