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原甘肅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石星光被害案中,3名主犯均對一審判決不服,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06年4月19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對實施搶劫的3名主犯判處死刑。昨日,記者獲悉,一審被判處死刑的丁齊偉、楊大軍、孫培俊對判決不服,已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省高院已正式受理,並將於近日開庭審理。據瞭解,三人均認爲一審判決在認定事實上不夠明確,量刑過重,故提出上訴。三人此次因沒有聘請律師,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仍然由法院指派律師爲三人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