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本市近日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文件,吉林諾氏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人蔘多糖注射液”、“丹蔘酮ⅡA磺酸鈉注射液”、“腫節風注射液”、“射干抗病毒注射液”和吉林巴里莫爾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天麻素注射液”違反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藥品說明書管理的有關規定,本市將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規定立即對上述產品採取停止銷售和使用的控制措施,並要求由生產企業收回市場上流通的上述產品。
“人蔘多糖注射液”臨牀上主要用於增強機體免疫功能,克服腫瘤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副作用;“丹蔘酮ⅡA磺酸鈉注射液”主要用於治療冠心病心絞痛、心肌梗塞病毒性心肌炎、心律失常、栓閉塞性脈管炎、高血壓,以及腦供血不足、腦血栓、腦梗塞;“腫節風注射液”主要用於清熱解毒、消腫散結,適用於肺炎、闌尾炎、菌痢、膿腫;“射干抗病毒注射液”屬於抗病毒及抗菌消炎藥,可以與其他藥物配合使用治療流行性出血熱早期病症;“天麻素注射液”臨牀上主要用於神經衰弱、神經衰弱綜合徵及偏頭痛、三叉神經痛等血管神經性頭痛,也可用於腦外傷性綜合徵、眩暈症等。
按照相關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上述產品採取停止銷售和使用的控制措施。從即日起,全市各藥品監督執法單位將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留意上述品種,一經發現藥品經銷企業、醫療機構銷售和使用,將立即採取停止銷售和使用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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