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地鐵1號線發生了試運營以來的首起治安違法案件。一名男子醉酒後乘坐地鐵尋釁滋事,不僅刻意損壞地鐵站設施,還打傷地鐵站務人員。市有關部門再次向市民呼籲:乘坐地鐵一定要遵守《天津市軌道交通管理規定》的要求,文明乘車。
8月17日下午4點左右,在地鐵客車上進行服務的地鐵管理人員在列車行駛至營口道站時發現一名男子在車廂內隨地吐痰,並脫掉鞋子將腿橫搭在坐椅上。管理人員上前勸阻,卻遭到該男子的辱罵。該男子的異常舉止引起管理人員的注意,管理人員隨即打電話通知雙林控制中心及地鐵派出所,全線密切關注此人的行蹤。
下午4點15分左右,該男子在土城站下車,下車後突然轉身用腳猛踢地鐵車門和安全門,並刻意損壞地鐵站內設施,造成消防栓玻璃及護牆板下方鋁扣板脫落。地鐵站務人員立即上前阻止,卻遭到該男子的毆打,一名年僅19歲的女站務員被其踢倒在地,造成雙膝軟組織挫傷,另外一名男站務員被其當場將眼鏡片打碎。此時,公交分局地鐵陳塘莊治安派出所民警及時趕到,將該男子制服,並押送至派出所接受審訊。
經調查,該男子鄧某家住本市,今年二十多歲,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屬於醉酒滋事。目前,鄧某因尋釁滋事、毆打他人被處行政拘留12天,並將賠償傷者及地鐵站的相應損失。
坐地鐵12種行爲違規滋事情節嚴重受刑罰
市有關部門希望通過本報向廣大市民呼籲:地鐵是大型公共交通場所,爲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乘坐地鐵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天津市軌道交通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文明乘車。
具體應杜絕以下12種違規行爲:(一)攔截列車;(二)強行上下車;(三)擅自進入軌道、隧道等禁止進入的區域;(四)攀爬、跨越圍牆、護欄、護網、門閘、安全門等設施;(五)醉酒者、傳染病患者、無監護人陪伴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狀況危及他人安全者進站、乘車;(六)攜帶動物、充氣氣球以及易污損、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尖銳的物品進站、乘車;(七)在車站或者車廂內吸菸、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渣,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八)向軌道交通區域內拋擲雜物、垃圾;(九)乞討,躺臥、踩踏車站及車廂內的坐席;(十)塗寫、刻畫或者擅自張貼;(十一)在車站、站臺、站廳、出入口、通道停放車輛、堆放雜物及擅自設攤、賣藝或者從事銷售活動;(十二)未經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同意,拍攝電影、電視劇、廣告等。
違反以上規定的,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以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天津市軌道交通管理規定》還特別指出:拒絕、妨礙軌道交通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擾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妨害軌道交通安全,損毀軌道交通設施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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