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記者以拍攝宣傳片爲名要錢
從廣西北海等地政府及其他單位騙得10萬餘元 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見電視臺的招牌好騙人,曾因盜竊、詐騙兩次入獄的李某組建了“央視中視臺攝製組”,多次以拍攝宣傳片爲名,從廣西北海、貴州六盤水、內蒙古包頭等地政府及其他單位騙走各種費用10萬餘元。
記者今天上午獲悉,海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0年。
李某曾因犯盜竊罪、詐騙罪兩次被判刑。去年2月,李某刑滿獲釋,一直無業在家。一天,李某腦子裏突然冒出了利用自己的影視工作經驗,冒充央視記者騙錢的想法。於是就在海淀區一個高檔小區裏租了一套房子當做辦公室,接着發佈廣告招聘員工,最後製作了名片、採訪證、工作證等一系列假證件和多套印有“CCTV”字樣的工作服,甚至還給攝像機和麥克風加上了“CCTV”的臺標。
自此,以李某爲“總編”的“央視中視臺攝製組”正式成立。在近10名“記者”中,最大的將近50歲,最小的20歲剛出頭,其中包括下崗的紡織女工、辭職了的動物飼養員、無業青年和剛畢業一直沒找到工作的大學生。
因爲招聘“記者”的目的,只是讓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每天坐在辦公室裏給外地各省市的政府部門打電話、發傳真,以“央視中視臺攝製組”的旗號騙取對方信任,借採訪的名義騙錢。爲了“便於工作”,李某還要求“記者”們在工作期間一律對外使用化名。同時,爲了保證攝像水平,以騙取採訪對象的信任,李某以每天200元的價格高薪從一家影視公司聘來了一位專業攝像師,作爲“外援”。
去年3月至5月間,貴州六盤水、廣西北海等多個外省市地方政府及部門,先後接到了“央視拍攝新聞短篇”的電話和傳真件。蓋有公章的介紹信、央視胸卡及印着“CCTV”的馬甲和帶着“CCTV”臺標的攝像機和麥克風,讓政府工作人員對李某等人央視記者身份深信不疑。
於是,在“中央電視臺黃金時段播出”的巨大誘惑下,李某等人受到了殷切的款待。在短則四五天,長則十幾天的“採訪”過程中,李某等人的吃住全部由對方埋單。其間,李某還以各種藉口,騙取對方錢財共計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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