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專家諮詢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獲悉,本市第三批87幢歷史風貌建築和6個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區通過專家評審確認,經市政府批准後本月將陸續實施掛牌保護。更大範圍地對歷史風貌建築實施保護、上升到區級掛牌保護這是第一次。
歷史風貌建築區是指歷史風貌建築集中成片,街區景觀較爲完整、協調的區域。此次召開的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專家諮詢委員會全體會議,對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推薦的第三批擬確認歷史風貌建築和風貌建築保護區進行專題評審。與會專家依據《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條例》、《歷史風貌建築保護等級確認原則》的相關規定,同時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及各相關部門的意見,擬同意將畢鳴岐、張伯苓舊居等87幢建築確認爲歷史風貌建築,同意將五大道、解放北路、中心花園、勸業場、一宮花園、古文化街等6個歷史風貌建築較爲集中、歷史文化突出的區域確認爲風貌建築保護區。評審結果將報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
經市政府批准的歷史風貌建築及風貌建築保護區將嚴格按照《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條例》的規定進行依法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對其擅自進行拆除、修繕和裝飾裝修、改變使用用途等,各種損壞歷史風貌建築行爲將被依法追究責任。根據《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條例》規定,凡經市政府確認的歷史風貌建築區,在其建築區範圍內新建建築,在高度、造型、材料、色調等方面必須與該地區的歷史風貌相協調;如原有建築與該地區的歷史風貌不協調的,或者影響、破壞歷史風貌建築區景觀的,應當按照保護規劃逐步拆除;同時在此區域內不得新建妨礙歷史風貌建築區保護的生產型企業,現有妨礙歷史風貌建築區保護的生產型企業,應當按照歷史風貌建築和歷史風貌建築區保護規劃逐步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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