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社保局長祝均一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受賄賂。”8月15日,上海市召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幹部大會,其中對祝均一案進行了深刻反思。
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出席會議並講話,市紀委書記羅世謙在會上全面回顧上半年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據本報瞭解,早在7月下旬,上海即召開常委會,研究了上海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深刻分析了最近發生的一些大案要案的原因。”
8月9日,韓正代表市委通報了祝均一案有關情況,並表明了“市委徹底查清問題、決不姑息遷就的態度”。同時,也對進一步完善制度提出了要求。
在8月15日的廉政會議中,上海市委主要領導認爲,“這一案件的發生,是非常令人痛心的,暴露出我們在從嚴管理、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制約上還有薄弱環節”。“我們一定要認真總結教訓,舉一反三,堵塞漏洞”。
上海市紀委主要領導也在會議上做重要講話。
據本報瞭解,市紀委主要領導在會議上透露說,從今年上半年查辦的案件分析來看,窩案、串案有增多的趨勢,失職瀆職案件比較突出,貪污賄賂案件的比重仍較大、數量還有所增加。
因此,“懲治腐敗的工作一刻也不能放鬆,要始終抓得緊而又緊”。
在會議上,有關官員特別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對“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意義則有三點:
其一,將“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修改爲“商業賄賂罪”,將犯罪主體由“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擴大爲“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
“這意味着對發生在事業單位中的收取回扣行爲,將以商業賄賂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其二,新設“單位挪用客戶資金罪”,規定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財產,情節嚴重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社保基金、公積金等管理機構違反國家規定運用資金的,只要挪用資金且情節嚴重,對有關責任人員也要追究刑事責任”。
其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規發放貸款,數額巨大,即使沒有造成損失,也應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市委領導則要求,各級黨政組織和領導幹部一定要“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警鐘長鳴,認真查找薄弱環節,着力加強防範,並在工作中牢牢把握“三個環節”。
消息人士指出,市委領導強調的這三個環節大致是:
其一,決策要科學民主,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一定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充分加以論證的基礎上,由集體討論決定;
其二,要進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健全工作責任制,嚴格依法辦事、按程序辦事,決不能隨意操作、無序操作、越權操作;
其三,監督要有力有效,要重點加大對公權力大、公益性強、公衆關注度高的“三公”部門的監督力度,“完善對政府性資金和社會公共性資金的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
另據本報瞭解,2006年1-6月,上海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已立案444件,其中,局級幹部案件1件、處級幹部案件2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79人,其中局級幹部2人、處級幹部30人。
上海市紀委在案件查辦中,還積極推進案件預防工作,探索預防職務犯罪機制,案件查辦的治本功能得到進一步發揮。
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則在會議次日刊發報道稱,“對於監督中發現的涉及黨員幹部的各種重大案件,市委態度非常鮮明:就是要有一件查一件,查清一件處理一件,絕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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