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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懷疑丈夫有外遇,凌某竟將丈夫的陰莖剪斷。昨天記者獲悉,豐臺法院一審判處凌某有期徒刑8年,賠償丈夫21萬多元的經濟損失。
2006年4月25日早上7點多,凌某在自己家中,因懷疑丈夫有外遇,於是趁其睡覺之機,用剪刀剪斷被害人陰莖,造成陰莖離斷,經法醫鑑定爲重傷。後凌某被公安機關查獲。
凌某開庭受審時,受害的丈夫也來到了法庭,他說自己受傷後本不想報案,但自己受到了這麼大的傷害,而凌某當時仍沒有一點悔過之意。於是他一氣之下才報了警。在法庭上,他向妻子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請求,爲了治傷他共花費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護理費1萬多元。另外,他的身體目前已經殘疾,加上20多萬元的殘疾賠償金,損失共計212875.2元。
如今已在看守所羈押數月的凌某已經恢復了冷靜,她看見受到自己傷害的丈夫時,也慚愧地流下眼淚。她向法院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並且對自己當初的行爲表示十分後悔,她希望法院能夠念其初犯,對她從輕處罰。
最終,豐臺法院一審認爲,凌某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凌某犯罪行爲對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鑑於凌某認罪態度較好,故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據此,判處凌某有期徒刑8年,並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212875.2元。
宣判後,凌某沒有上訴,她說等她出來後一定要好好照顧受傷的丈夫。而在受到這麼大傷害之後,其丈夫表示自己可能永遠不會原諒凌某了,他表示會向凌某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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