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在今日出臺的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的決定中明確表示,今後,凡發生死亡事故的非煤礦山企業,給予死亡職工的賠償每人不得低於二十元人民幣。
據記者瞭解,山西省政府近期正在展開非煤礦山安全整治行動。此次行動主要涵蓋從事除煤炭以外的礦產資源的地質勘探、生產和採掘施工作業,包括:金屬與非金屬開採、石油天然氣開採與管道輸送、地質勘探作業、地熱與礦泉水開採以及金屬選礦和非金屬礦加工。
山西省府提出,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將強化安全監管,嚴厲打擊並堅決取締非法採礦行爲,依法懲處違法非煤礦山企業,徹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
據瞭解,山西省政府將對進行礦產資源開採的非法非煤礦山、違反規定擅自進行建設或生產的非煤礦山企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煤礦山企業一律關閉。
非煤礦山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能保證安全生產者,要依法查處。
凡導致發生事故、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企業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發生死亡事故的非煤礦山企業,給予死亡職工每人不得低於二十萬元的賠償。
山西省府強調,地方政府在組織查處事故時,要做到不枉不縱,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員。對構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瞞報和謊報事故以及延誤事故救援、阻礙事故調查的有關責任人員,要依法從重處罰。
據介紹,近年來,山西非煤礦山事故正呈逐年下降趨勢。但是,仍有部分地區超層越界違法採礦和無證非法採礦現象尚未得到徹底治理,一些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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